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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盗走朋友家祖传金佛吊坠 获刑一年六个月

2014-11-17 18:28:00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进入论坛

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 好友无家可归,出于好心将自己的房子借给其住,没想到好友却偷走了家传的金佛吊坠用于吸毒。近日,宝鸡市金台区法院审理了这起“蹊跷”的入室盗窃案,被告人樊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今年2月中旬,家住宝鸡市新福路某小区杨某、谢某夫妇莫名发现母亲留给他们二人的传家宝----小金佛吊坠不翼而飞,而家中平时只有其朋友樊某一个人居住,也没有见家中有被撬门、翻窗入室盗窃的迹象,夫妇二人对此疑惑不解。想起母亲生前留给自己的传家宝不翼而飞,杨某心里非常愧疚。之后,杨某夫妇听说对门的邻居家中也是在门窗紧闭的情况下,接连发生了好几次财物丢失。

自己存放金佛吊坠的房子借给朋友樊某一个人居住,平时也很少和别人来往。杨某无意之中,询问樊某有没有见自己的金佛吊坠,面对杨某的追问,樊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盗窃金佛吊坠和入室对门邻居家盗窃的犯罪事实。

原来杨某和樊某在汉中市打工时认识,因为是宝鸡老乡,年龄也相仿,关系渐渐熟悉起来。半年后,二人回到宝鸡,见樊某年满30仍未成家,也没有地方居住,和妻子商量后将夫妻俩的复式房子借给樊某无偿居住。谁知樊某知恩不报,反而将杨某的传家宝变卖用于吸食毒品。

在公安机关,杨某方才知道自己认识的“知己”不但是长期吸毒的瘾君子,而且因为盗窃、贩毒等犯罪行为已经被判刑达6次之多,杨某对此也是悔恨不已。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编辑:秦人
关键词:瘾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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