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方舟子在微博中骂自己是 “乌鸦”、“苍蝇”,深圳大学传播系副主任孙海峰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诉请法院判令方舟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抚慰金30万元。北京海淀区法院已受理该案。
孙海峰诉称,2011年,方舟子在其微博中蓄意炮制、捏造并发布了大量诽谤、贬损以及辱骂自己的信息。如“孙海峰……之类的乌鸦”等。此前,孙海峰称方舟子妻子刘菊花“靠给官员当保姆被推荐读研究生”,被刘菊花起诉。海淀区法院一审判令孙海峰删除侵权微博、向刘菊花道歉并赔偿2万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