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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女孩带人到“男友”家闹事
户县女孩欢欢21岁,去年10月,她在微信上认识了50岁的男子老宋。通过微信,欢欢和“成熟稳重”的老宋聊得很投机,两人感情迅速升温,并约定见面,随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直到今年4月,欢欢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告诉了老宋,老宋开始紧张了,原来老宋并非单身,他不愿为了欢欢割舍自己的家庭。
得知老宋的态度,欢欢带人到老宋家里闹事,还以喝药、跳楼等激烈的手段要挟。为了平息这场荒唐的“风流韵事”,老宋主动找人与欢欢协商,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欢欢打掉孩子,老宋补偿欢欢6万元,两人关系就此结束,永不纠缠。
男子称签协议后女方仍纠缠
然而事情并未因协议的签订而结束,不久后老宋就后悔了,将欢欢告到户县法院,要求其返还6万元的协议款。庭审中,老宋称自己是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才签订协议的,并且打胎医疗费用他已另付,这笔补偿款没有任何依据、显失公平,欢欢须向他返还;欢欢则泣不成声,哭诉老宋薄情寡义,情绪非常激动。
庭审过程中,办案法官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在协议签订后还继续联系,其间也发生过性关系,欢欢当庭表示她再次怀孕,要求老宋负责。老宋否认孩子是他的,称签协议后欢欢一直纠缠要求与他恢复原来的关系,他是为摆脱纠缠才起诉。
在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对原、被告进行背靠背调解,一方面劝说老宋要为自己的荒谬行为买单;另一方面告诉欢欢不要再存有任何幻想,尽快忘记这段不愉快的记忆,走出畸形恋爱的阴霾。经调解,老宋表示愿意撤诉,恢复双方各自的生活。
编辑:陶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