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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11月13日电 (记者 应妮)2014年被中国文化部部长蔡武称为“文化体制改革步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转折之年,也是文化体制改革面临重大历史机遇的关键之年。”
也是在这一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指挥棒下,中国的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已经并将进一步发生深刻变化。
8月,小微文化企业迎来政策利好:文化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印发《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从减轻税收负担、加大金融支持、培育创新能力、加大政策扶持等各方面“助力”。
业内专家直言,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一批“顶天立地”的骨干文化企业,更需要“铺天盖地”的小微文化企业。
据抽样调查测算,目前中国小微文化企业的数量已占到文化企业总数的80%以上,从业人员约占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77%,实现增加值约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60%,加上200多万文化类的个体创业者、经营者、工作室,小微文化企业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贡献还大大高于这个比例。
融资难、融资贵是小微文化企业普遍面临的生存问题,上述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文化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2010年,公司融资、创作都很难,通过北京银行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获得300万元人民币资金投入动画片《小马过河》的品牌形象推广,接着推出‘小马过河’形象系列衍生产品,当年实现近2000万元的销售额。”北京三浦灵狐动画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功了说,几百万元的融资能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针对小微文化企业缺少创意和技术人才的困难,目前文化部正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合作,计划将小微文化企业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明年将开始合作培养人才。
同时,该实施意见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首次将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结合起来,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和政府采购。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刘玉珠表示,目前,文化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正在抓紧制定过程中。随着相关措施的建立和完善,在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同时,也将为小微文化企业提供更大发展空间。
刘玉珠提到的相关措施正是即将于今年底下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以下简称意见和标准)。
近年来,许多地方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取得很好成效。在服务主体方面,上海等地探索实施了公共文化服务政府采购制度,委托市场、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在服务平台方面,深圳自主研发“城市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系统”,使市民便利享受借书、还书、办证等服务;在服务手段方面,辽宁省依托广播电视“村村通”网络实现文化共享工程进村入户,内蒙古利用互联网、各种移动终端实施“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打通边远农牧区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等。
据初步统计,“十二五”前三年全国文化事业费已达1400亿元,超出“十一五”时期五年的全国文化事业费。截至2013年底,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近200亿元资金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并初步建立了基层公共文化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机制。
上述意见和标准的出台,将在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完善政府保障责任等方面有所规定和突破。
正如蔡武在年初接受《中国文化报》专访时所言,对于文化行政部门来说,“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