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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渭南女子张粉苗在西安受雇加盖民房时,从四楼高的脚手架上跌下,致使7级伤残。2012年11月,法院判决包工头和房主连带赔偿20万元。可是2年过去了,丈夫老郭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四处奔波,2年只要到1万元赔偿款,“我觉得生活没法继续了……”
为给女儿挣学费 农妇打工不慎摔残
“我就想给女儿挣学费,没想到反而……”11月6日中午,52岁的渭南市临渭区桥南镇代家村一组村民张粉苗,僵直着双腿,躺在床上。这样的生活,她已经过了3年。
回忆起3年前,张粉苗便泪流不止。2011年6月,经同村人介绍,她受雇于家在西安临潼的包工头张鹏,来到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办事处西韦村一组,替村民王某加盖民房,“本来讲好60元一天,我觉得工资挺高的,就去了。”2011年8月12日,张粉苗在四楼供沙灰时,不慎将脚下未加固的木板踩翻,从四楼摔下,除脊髓损伤,还造成肋骨、胸椎及踝关节等多处骨折,被送往兵器工业二医院。后经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粉苗属于七级伤残,后续医疗费约需16万元。
随后,张粉苗将包工头张鹏及房主王某起诉至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2012年11月,临潼区法院判决,含已垫付的31600元,作为雇主,被告张鹏需赔偿张粉苗206106.21元。因未对张鹏进行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房主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据张粉苗的丈夫郭川社介绍,为给妻子求医,家里已欠下10万元债务。包工头张鹏当时未参与庭审,后来也常年不在家,还换了电话。他往临潼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跑了多次,法院称因“找不到张鹏”,要不到赔款。
包工头久未现身赔款追讨无门
“张鹏家有三间四层楼房,盖得很豪华。”郭川社说,他曾四处搜集证据,向执行局证明张鹏名下有一辆小车,王某家中开旅馆,两人均有偿还能力,但法院执行却无下文。
令他更不解的是,今年1月22日,他曾雇了一辆面包车,偷偷埋伏在张鹏家附近。当天早上7时,看到久未现身的张鹏,他立刻通知临潼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局工作人员也很快带走了张鹏,但“不多久就放了,说他没钱,留下了1万元。”
对此,临潼区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厅执行员刘平介绍,该局已将张粉苗的案子列为重点,一直在依程序办理。该局曾查过被执行人张鹏、王某及其家属的银行账户,却发现“都没有存款信息”。并且被告王某不是主要承担人。他们多次走访张鹏家,发现其在甘肃打工,其家确实“房子很豪华,但这是之前盖的”,并查看了其妻患有癌症的证明,正在举债看病。
他说,法院执行局一直与张鹏保持联系,张鹏也答应“过年回来会给上几千元。”至于郭川社提到的私家车,经查张鹏名下确有一辆朗风牌汽车,但由于人车均未见,法院无法进行手续上的查封。而今年1月22日带走张鹏一事,他表示当时自己未参与,不了解详情。对此,法院执行局党局长并未回复。
11月10日,华商报记者联系上包工头张鹏。张鹏称,他并非不愿赔偿,实在是无力支付。张粉苗刚出事时,他积极支付医疗费,并将私家车卖掉,“七八年前买的,才卖了5000元。”
张鹏还坦承,他是一名黑包工,早些年家境确实不错。但由于近年来工地经常出事,他面临多笔赔偿,家境已大不如前。目前,他正在四川打工,并非故意躲避索赔。“现在一个月工资也才3000多元,还要给妻子看病。所以实在支付不起赔款,但会慢慢将赔款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