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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西安10月10日电 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县一名男子深夜喝完酒后驾驶机动车回家,却将车误开至黄龙县公安局,差点将公安局大门撞坏。日前,黄龙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斯某当庭被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五千元。
2014年9月8日晚,刚干完活的斯某吃饭时独自喝了一瓶白酒。深夜1时许,斯某驾驶机动车准备回工地休息,却糊里糊涂将车开至黄龙县公安局,差点将门撞坏。公安局巡警中队发现后将其查获并移交至当地交管部门处理,经鉴定,被告人斯某的血醇浓度,大大超出刑法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规定标准。
黄龙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斯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拘役一个月,罚金五千元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