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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从甘肃省安监局获悉,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安监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要求对一年内有3次以上违规行为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暂停包车客运标志牌审核发放工作,待整改结束后,再恢复发放。
《通告》规定,严禁超范围经营、使用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不按包车客运标志牌注明的事项运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3个月内3次以上违反有关规定的旅游客运车辆以及长期在异地违规运营的省际包车,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责令停运整改,直至吊销经营范围。同时,严格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严禁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严禁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违者扣留车辆,依法从重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严禁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违者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车辆,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