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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记者 吕扬)2015年陕西省高考报名时间确定为12月1日至7日。省招办日前出台高考报名办法的通知,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常住户籍在陕满3年;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中毕业学生还应有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在陕西省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违规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通知》中还规定几条可在陕西省报名的条件。一是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必须常住户籍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口登记在陕西;二是随外出务工父亲或母亲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初次户口登记并常住户籍在陕西的,考生就读学校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出具不能在当地高考的证明后,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三是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常住户籍至陕西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陕西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四是考生户籍符合报名条件,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因故经批准休学,但休学期间仍保留学籍,复学后取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完整学籍的,可申请报名参加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