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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的小伙流浪街头,为筹零花钱,他3次盗窃装修建筑内的电缆,10月28日,当其再次实施盗窃时,被蓝田县公安局洩湖派出所民警抓获。
10月28日凌晨1点30分,蓝田县公安局洩湖派出所民警汪超峰和张成在处理完当天案件后,正准备到辖区巡逻,这时报警电话响起,辖区某建筑工地的门卫称:有一名陌生男子在他的房间里乱翻东西,并将房门反锁了。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看到,该建筑工地上,一栋未装修完工的4层楼房内黑漆漆一片,只有门卫住的一间房亮着灯,透过这间房的窗户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名男子正在乱翻东西,该男子注意到民警后,立即用被子将自己裹住,藏到房间的衣柜里。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民警得知,今年19岁的王某,4年前被人贩子从外地骗到西安,人贩子每天让其在马路上碰瓷,因忍受不了碰瓷这一骗人行为,几个月后,王某从人贩子手中逃跑,随后流浪街头,期间被送往救助站多次,但不久又开始流浪街头。
10月25日,正在四处转悠的王某突然注意到辖区正在装修的楼房,并在楼层里发现可以用来卖钱的电缆,随后便动了邪念。在接下来的3天内,屡屡将盗窃来的电缆转手卖掉,换取零花钱。28日凌晨,再次实施盗窃时,因楼层内太黑看不清东西,看到门卫房间灯亮着且无人,便来到该房间实施盗窃,还没找到东西,便被门卫发现并报警。
截至记者发稿时,王某被蓝田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本报记者晁阳实习生孙倩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