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大学转城镇户口 享村民同等待遇
2014-10-24 8:52:00 来源:阳光网—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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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有不到十天的时间,《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就要实施啦!
上大学转城镇户口 改造时咋安置?
“嫁城女”无房但户口没迁走怎么办?
昨日,《阳光报》读者关心的热点,西安市城改办法规处都已解答
还有不到十天的时间,《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将走入市民的生活。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西安市城改办于10月20日至10月24日在西安卫星测控中心举办《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宣传培训会,各区棚改办、开发区及各县相关机构、准备参与棚户区改造的企业和准备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村等约六百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数据看点
这个牵扯到千家万户的新政策,涉及地区广,涉及人口多。据统计,城棚改工作启动之初,西安市共有城中村326个(含阎良、临潼、长安三区40个村),涉及人口约46万;棚户区324处,涉及人口约70万。截至2014年6月底,全市城中村改造共整村拆除182个村、涉及30.16万人,完成117个村、21.68万人回迁安置,累计完成投资473.76亿元;棚户区改造53个项目的搬迁完毕,34个项目、21.56万人完成回迁安置,累计完成投资195.45亿元。
西安市棚改办政策法规处高亚军处长说,《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实施后,城中村改造这个名词将翻开新的一页,以后城中村改造统一称为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了。新政策还未执行,一些市民就致电《阳光报》记者,提出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昨日,《阳光报》记者就广大市民关心的问题专门采访了西安市棚改办政策法规处冯武斌副处长。记者 宋丽娜
记者带去读者关心的棚改问题 政策法规处的副处长细心解答
上大学转为城镇户口
是否按村民待遇?是否享受集体土地分红?
家住西安南郊的刘先生称,他上大学时转为了城镇户口,现在已经工作多年,他是城中村的居民,分家时也分得城中村住房,改造时他们按什么政策、如何安置?
西安市棚改办政策法规处冯武斌副处长称,《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户口迁出集体土地上棚户区的在校学生、服役士兵、服刑人员在改造时享受村民同等待遇,其他非农户籍人员不享受村民同等待遇。
家住西安南郊的刘先生,已转为城镇户口,改造时的补偿方法按照居民住宅征收的补偿方法执行,以房屋的现有面积算,不享受农业籍户口村民的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人均不足65平方米的,按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65平方米的原则的安置方法。
结婚十年,老公是城中村居民她是城中村农户
改造时男方该如何安置补偿?
家住高新区的李大姐讲,她和她老公结婚十年,老公是城中村居民,她是城中村农户,他们分家产时均分得城中村住房,改造时男方该如何安置补偿?
对于这个问题,冯武斌副处长称,对于问题,通常按照房产证上的名字划分。
女方是城中村农户,且享受村上的集体分红,其名下的房产按照农业籍户口村民的安置办法进行安置,如名下房产不足65平方米的,按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65平方米的原则进行安置。男方是非农业户口,他名下的房屋征收时按照房屋的现有面积算,按照非农业户口的安置方法进行安置。
“嫁城女”户口没迁走 儿子也是城中村农户
改造时她和儿子该如何安置补偿?
已经嫁到城里的杨兰娘家的房子正被征收,她在村子里没有房,户口没有迁走,年底也还享受着村集体的分红,按政策为其保底的65平米还要花钱购买么,如要购买按啥标准执行?她儿子也为城中村农户,并参与村上分配,其安置标准是啥?
武斌副处长这样回答了杨兰的问题,他说根据《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改造前在册的农业籍户籍人口(含参与集体分配的户口单列无房户)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不少于65平方米的原则进行安置,这65平方米住房需要按照新建楼综合造价购买。孩子既然也是城中村农户,并参与村上的集体分红,也是按农业籍户籍人口标准进行安置。
在西安市棚改办工作人员解答读者对于棚户区改造的安置问题时,记者发现,对于农业籍村民和非农业籍户口的安置上,是否参与村上集体土地的分红是一个关键点,即使是农业籍户口,如果没有能够参与集体分红,就不能享受到集体土地给村民的优惠和利益。
《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宣传培训会都讲啥?
20日至24日的《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的宣传培训会议都讲啥?
这次会议主要就“西安市棚户区改造依法行政工作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以“新老《办法》对比”和“新《办法》解读”向与会人员详细介绍了《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思路和相关政策。“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法律实务和政府信息公开”也给参会人员上了重要的一课。
编辑:马雨含
编辑:秦人
关键词:西安市 棚户区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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