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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拉萨10月24日电(记者安娜、张京品)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获悉,截至目前,全自治区共有律师事务所34家,专业律师222人,分别较2007年底增长1.3倍、1.9倍。
西藏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刘波,是国务院法制办第六、七批援藏干部,2010年进藏,见证了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后,当地法制工作的发展。
“西藏领导干部和民众的法制理念和意识在不断提高。”刘波说,“在我之前,法律援藏干部很少有到期继续留任的,我之所以能留下,是因为自治区这两年越来越重视法制工作,亟需相关人才。”
据刘波介绍,自治区政府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都要经过法制办及相关法律机构的审核把关,保证依法有据。自治区政府不仅注重立法工作的规范性,对执法人员的素质培训也非常重视。
西藏法制办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7月,全区共组织法律培训班300期,现有的1.4万执法人员中,有1.2万人参加过专业的法律培训。
“近3年来,每年至少要给政府部门做10次法律相关课程的培训。”北京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西藏分所主任孙文革说。他从1993年开始在西藏做专职律师,曾在多家律师所及政府部门法务领域任职。
“从我这些年从业的经历来看,2000年以前,西藏法律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国企;2000年以后,民营企业客户是主流;2008年以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法律需求大幅增加。”孙文革说,“与此同时,民众的法律意识也明显提高,来所里咨询法律事务的人越来越多,特别是藏族客户,以前很少接待,2010年以后,藏族法人企业咨询和诉讼案件每年都有50起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