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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榆林市科技局了解到,为大力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市科技局开展2014年榆林市科技型企业认定工作,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科技型企业是以科技人员为主体,按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原则创办和经营的,主要从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业务的经济实体。
记者了解到,凡在榆林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两年以上,运行机制良好,取得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科研工作成绩;有合法拥有的专利或科技成果、新技术产品、专有技术,开发、生产相关产品,或具有从事科技咨询或科技服务的能力;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关要求;企业中从事科学研究、科技新产品开发的科技人员和大中专以上的管理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以上的,均可参与申报。经认定的企业将优先申报中省科技项目,并在经费、信贷等方面获得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