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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安交通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新任干部向纪委书记呈交廉政承诺书
近年来,西安交通大学围绕学校重大发展战略和惩防体系建设,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注重实效,学校党委和纪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坚决有力的举措预防职务犯罪。
健全管理机制 规范权力运行
学校主要在校、院、系三个层面推进科学民主决策体系建设。在学校层面,制定《关于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在学院层面,制定《关于学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学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作进一步规范;在系层面,学校推进以系建设为核心的基层学术与行政组织建设改革,实行教授会领导下的系主任负责制。去年以来,学校进一步完善党委、行政领导议事规则,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学校通过完成大学章程建设,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优化权力配置和制约,形成科学管用的内部控制机制。特别是在反腐倡廉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学校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推进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今年以来,成立了招生委员会,修订了招生监督实施办法,规范招生录取工作,制定了基本建设全过程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经营性房产管理办法、学院院长遴选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学校领导班子约法十则、管理工作问责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落实廉政责任 强化预防意识
通过构建责任明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目标责任管理。学校每年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细化责任内容,明晰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2011年,对3个存在财务违规行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其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警示诫勉谈话。至2013年,对13名领导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和警示诫勉谈话。
学校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为了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学校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抓基层班子换届任职,强化二级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谈话制度,严格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要求干部。在检查中,针对某二级单位换届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书记、校长和该单位新班子成员集体谈话,逐一指出班子成员的优点、不足和建议,并对工作提出了要求。
加强监督体系 加大监管力度
在学校党委大力支持下,纪委作为监督责任主体,深入落实“三转”,聚焦主业主责,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提升专业化监督水平,强化对主责者的监督,在以往的过程监督基础上强化针对性监督,增强倒查追责,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纪委监察处加强对反腐倡廉重点领域的监控,深入具体工作开展监督。在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监督方面,促进完善基本建设和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参加招投标工作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科研经费管理监督方面,推进建立科研、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共同参与的科研经费协同监督机制;开展科研经费管理情况和审计整改意见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科研经费内部监督的预警和防范机制。在招生工作监督方面,加强招生录取,特别是自主招生、文艺特长生和体育特长生等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和录取关键环节的监督,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2011年取消了两名体育特长生签约资格,2013年取消1名学生学籍,2014年取消1名学生学籍。在干部人事监督方面,在干部选拔任用前做出廉政鉴定;推进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校管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的监督力度;参与对职务评聘、职称职级晋升等工作的现场监督等。在财务管理监督方面,每年协助开展以加强预算管理以及实物资产清查为主的财务资产检查;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和治理,推动制定了“三公”经费公开实施办法;推动周边经营性房产的规范管理。
审计部门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强化对教育经费的监管,加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国家重点建设资金及科研专项资金审计、大额资金采购项目审计,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力度,维护学校经济安全,预防职务犯罪。2013年,完成了9项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00多项工程审计和300多项专项审计,对6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
学校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校务公开、院务公开制度,建立系务公开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加强民主监督。目前,从校、院改革发展重要规划及方案的制定,到具体的涉及干部任用、教职工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定、师生评先奖优、经费使用、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基建项目招投标、科研经费管理、招生就业等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公开、公示、公告制度,师生随时可以通过校园网从职能部门或学院查到所需的信息。
开展专项教育 构筑思想防线
针对重点监督领域和环节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教育是西安交大预防职务犯罪又一有力举措。2014年7月25日,西安交大科研项目和资金专项监督教育工作会召开,各学院党委书记及相关负责人60多人与会。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介绍学校加强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的规定和措施,就如何改进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通报了违反科研经费使用及管理规定的典型案例。校党委书记张迈曾明确指出,各分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要求从7月份开始集中针对招生、基建、招投标、科研经费管理、财务管理、组织人事工作、学术道德、后勤产业等工作开展专题监督教育,要求各单位针对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主动防控,加大规范管理和自查自纠力度。
此次科研项目和资金规范管理专题工作会是西安交大不断自查自纠、强化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举措之一。学校已经对招投标、招生、附属中小学收费开展了专项监督教育。下半年还将对基建工程和后勤修缮工程管理、产业、附属医院等工作开展专题监督教育。
与此同时,学校还积极构建纪委、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和人力资源部以及各基层党组织共同参与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通过对新任干部、对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科研项目负责人的廉洁教育,用有效的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廉洁自律。今年纪委监察处改变了往年每年举办一次新任校管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形式,校管干部上岗后立即开展廉政教育培训,明确干部的廉政责任、经济责任、管理责任,签订廉政承诺书。目前,学校正在开展以“阳光校园、廉洁交大”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专题报告、廉洁系列讲座、观看警示教育影片等,筑牢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防线。10月11日,学校组织120余名领导干部赴陕西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遵守法规法纪 严查腐败案件
多年来,学校党委对惩治腐败一直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坚决支持纪检监察依纪依法办案。今年5月以来,党委书记与纪委书记建立了日常性沟通机制,指导和督促纪委监察部门对近三年的信访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增多原因和对策,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校党委要求纪检部门和院级党委建立案件信访工作台账管理和跟踪督办机制,定期上报;指导纪检部门会同举报较为集中的部门,专题研究解决从根本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办法。
2011年以来,西安交大纪委共立案9件全部办结,办结率达100%。违纪处理人数9人,7人受党、政纪处分,2人受政纪处分,其中处级干部1人,教授2人。进行管理责任追究3起,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通过受理办结信访举报,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作用。
注重理论研究 探索预防机制
2005年,学校成立了以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昌昌教授为所长,学校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教授以及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组成的廉政研究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近两年来,研究所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陕西省社会科学联合会重大研究项目等5项科研课题,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7篇研究论文获奖,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提出了有针对性、行之有效的预防建议和措施。
西安交大还积极加强与上级纪检部门以及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构,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兄弟院校间的联系与合作,探索建立社会化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探索校检配合机制,与市、区检察院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争取检察院对学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指导。今年,市检察院反贪局领导对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线索的研判和初查”专题培训,对预防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