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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昨日公布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结果,2014年前三季度,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95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20位;同比名义增长10.7%,快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国第13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6%。
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跑赢城镇居民
前三季度陕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39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24位;同比名义增长12.8%,增速快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6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6%。从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看,财产净收入同比增长最快,达21.3%;转移净收入增长19.6%;工资性收入增长11.7%;经营净收入增长8.8%。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36元,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16位;同比名义增长9.4%,增速快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位居全国第9位;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从可支配收入来源看,城镇常住居民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6.5%;经营净收入增长9.4%;财产净收入增长15.0%;转移净收入增长16.3%。
多因素叠加促进居民钱袋子越来越鼓
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主要因素是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公益性岗位工资增加、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农民工人数增加及工价上涨等,多因素叠加促进了居民工资性收入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连涨”、离退休人员增加;新农合医疗保险全面推广,报销医疗费增加及农村政策性生活补贴和惠农补贴增长等,共同拉动居民转移净收入增长。“营改增”政策的进一步推进和落实、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居民来自于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收入明显增加,带动经营净收入增长。另外,城镇居民出租房屋收入增加,农村居民转让承包土地租金收入及红利收入增加,带动居民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