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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文物局通报了陕西商洛市洛南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城隍庙遭擅自迁移、拆除案。陕西省商洛市监察局对在拆除洛南县城隍庙事件中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洛南县县长刘明智、副县长党建平和相关部门领导石洛军、张晓兵、孟喜才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据了解,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城隍庙始建于明代,共15间,面积756平方米。2012年,洛南县人民政府在城隍庙周边建设隍城广场,开发商陕西中琪地产有限公司多次向洛南县政府申报西移重建城隍庙。2014年3月,洛南县县长、分管副县长等就城隍庙拆迁问题召集有关部门商议,原则同意开发商对城隍庙拆迁西移。4月,洛南县政府召开专题会,擅自越权同意城隍庙西移重建设计方案。3月12日至4月24日,在未依法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城隍庙被开发商违法拆除。拆除的部分砖雕、壁画等文物由县博物馆保存,其他建筑构件由开发商保管。
案件曝光后,国家文物局迅速发函督办。商洛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市文物局等部门参与的联合调查组,定性该事件为一起严重的法人违法案件,并对相关部门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同时,商洛市文物部门依法对陕西中琪地产有限公司罚款50万元。陕西省文物局责成洛南县政府原址重建城隍庙。(记者 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