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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一则关于榆林供暖费下调的消息在微博、微信里不断被转发、传播。消息称“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201408223号文件,2014年至2015年度取暖费调整!每平米由3.8元调整为2.2元!取暖期10月25号至4月25号!”10月13日,记者联系市物价局进行核实,市物价局价格科工作人员表示,此消息为谣传,截至目前,物价部门并未收到关于价格调整的相关通知文件。这则“今冬取暖费下调”的谣言版本已在西安、宝鸡等多地出现过,均被当地政府予以否认。
记者在朋友圈问及一位转发该消息的付女士,她表示,看到这样的“好消息”虽然半信半疑,但还是忍不住转发,如果真的下调了采暖费就能节省一部分家庭开支。而对于这则消息,也有许多市民直接表示,一看就不靠谱。
据了解,榆林现行的集中供热价格标准为,居民类用户价格为每月4.0元/平方米,政府补贴居民每月1元/平方米,居民实际用热仍按每月3元/平方米缴纳。而非居民类集中供暖价格为每月8.0元/平方米。供暖期为5个月,即每年11月1日至第二年的4月1日。
此外,按照物价部门相关规定,调整物价之前必须要进行成本监审、召开听证会,提醒市民不要轻信、传播网络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