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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中国”不能在雾霾中前行,“牵着你的手,却看不见你”不是美丽中国,“厚德载雾,自强不吸”不是全面小康。
近几年,严峻的现实告诉我们,污染业已形成,如何重视并治理环境问题成为建设“美丽中国”一个最重要的现实课题,因为“美丽中国”必须是一个山清水秀的中国,而不是一个迷雾重重的中国。同样,“美丽陕西”必须是一个蓝天白云的陕西,一个清新呼吸的陕西。
李克强总理曾指出,积累问题是个长期过程,解决问题也需要一个长期过程,但是我们必须有所作为!我们一方面要加大环保执法和其他相关方面的工作力度,另一方面提醒公众加强自我防护。这件事需要树立全民意识,需要全民参与,共同治理。
在此种种背景下,9月26日《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印发实施,承载了多重意义。
1 省、市、区三级设立指挥机构多部门联动
《应急预案》确定了一个工作原则,即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应对本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
在省一级层面,我省设立了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省长任总指挥长,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任指挥长。
治理雾霾不是一个部门能做到的事。雾霾的发生有很多原因,包括工业烟尘、废弃污染、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扬尘粉尘污染等,但更多的还是人为因素。要治理这些,必须多个部门齐抓共管。因此,《应急预案》中,涉及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等21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被列为组成成员,合力共治大气污染。
《应急预案》还详细规定了各单位的职责。如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以及工业污染源的排放监管,会同省气象局制订重污染天气监测、预测、预警方案并开展预警,组织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省卫生计生委制订重污染天气卫生应急预案,组织医疗救治,及时监测、处置重污染天气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防病知识宣传。省气象局负责气象条件分析、预报、预警,联合省环境保护厅制定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方案并开展预警,会同有关单位开展重污染天气会商,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
在市(区)一级,按照要求,也均需设立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同时,预案也提出,有关部门和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和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2 分区实行污染控制
针对大气污染区域分布,我省将全省划分为了三个区域,即关中地区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陕北地区:延安、榆林市。陕南地区:汉中、安康、商洛市。
同时,还按照污染控制分区和污染范围,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城市预警、区域预警、全省预警。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预警、Ⅱ级预警、Ⅰ级预警。
3 分级实施预警
●城市预警
Ⅲ级预警:经预测,某一市(区)将发生连续3日AQI>200,但未达到Ⅱ级、Ⅰ级预警等级时,发布该市(区)Ⅲ级预警。(AQI,即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下同)
Ⅱ级预警:经预测,某一市(区)将发生连续3日300<AQI<500时,发布该市(区)Ⅱ级预警。
Ⅰ级预警:也为最高预警。经预测,某一市(区)将发生1日以上AQI≥500时,发布该市(区)Ⅰ级预警。
●区域预警
Ⅱ级预警:经预测,关中地区三个及以上相邻市(区),陕北地区两个、陕南地区两个及以上相邻市将发生连续3日300<AQI<500时,该区域发布Ⅱ级预警。
Ⅰ级预警:经预测,关中地区三个及以上相邻市(区),陕北地区两个、陕南地区两个及以上相邻市将发生1日以上AQI≥500时,该区域发布Ⅰ级预警。
●全省预警。
Ⅱ级预警:经预测,关中地区三个及以上相邻市(区),陕北地区两个、陕南地区两个及以上相邻市同时将发生连续3日300<AQI<500时,发布全省Ⅱ级预警。
Ⅰ级预警:经预测,关中地区三个及以上相邻市(区),陕北地区两个、陕南地区两个及以上相邻市同时将发生1日以上AQI≥500时,发布全省Ⅰ级预警。
4 分级实施响应措施
《应急预案》中,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预警与响应同步启动,即预警启动的同时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
●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1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停止运行;非绿标公务车全部停驶基础上再停驶30%公务车;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
这一级别的响应措施,将通过在重污染天气区域发布健康防护警示、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减少户外活动、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等,给予大众市民健康防护性措施。
同时实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即1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停止运行;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督导未配置脱硝设施的燃煤发电企业限产;加大燃煤发电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主城区实行黄标车、无标车、大型货车、三轮车以及摩托车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在督导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的基础上,再停驶30%公务车。停驶公务车车牌号及时报交管部门备案,并停在所在单位指定的地点。建筑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围挡、覆盖等各项防尘措施,各类施工现场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100%覆盖,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2次/日),并在气温0摄氏度以上时,增加机扫、冲洗作业频次(3次/日以上)。
此外,将严禁秸秆焚烧、烧荒以及树叶、垃圾焚烧等,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将停业,主城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严格禁止明火烧烤、垃圾焚烧等行为。
●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国控、省控和各市(区)重点大气污染源实行限产限排,减少污染物排放30%;非绿标公务车全部停驶基础上再停驶50%公务车;所有水泥粉磨厂(站)停止生产
除发布健康防护警示外,这一级响应《应急预案》要求督导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停止户外活动,同时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急诊,增加医护人员,24小时值班。
强制性措施中,20蒸吨以下燃煤工业锅炉停止运行;加大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各燃煤发电企业(热电联产企业在保证供热的前提下)实施分阶段轮流限制发电,对未上脱硝设施机组,强制使用优质煤;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加大燃煤电厂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国控、省控和各市(区)重点大气污染源实行限产限排,减少污染物排放30%。所有水泥粉磨厂(站)停止生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持非绿标的公务车全部停驶的基础上,再停驶50%公务车。施工单位要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作业,裸露场地要增加洒水降尘频次(至少3次/日)。日常道路增加洒水、喷雾作业频次(至少3次/日,温度零下时除外)。
此外,各级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气象干预措施。并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I级应急响应措施
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主城区每日限行两个尾号;国控、省控和各市(区)重点大气污染源实行限产限排,减少污染物排放50%
作为最高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预案》中要求,各级教育部门督导辖区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各级公安部门督导社会车辆在主城区每日限行两个尾号;国控、省控和各市(区)重点大气污染源实行限产限排,减少污染物排放50%;企事业单位采取弹性工作制;各级政府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停产企业名单,暂停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企业生产。
5 鼓励公众举报并给予适当奖励
《应急预案》要求各级政府要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利用网站、12369环保热线、环保微信等公众监督平台,鼓励公众对各类大气污染源预警及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举报,对提供准确重大线索者给予适当奖励,对散布谣言并造成恶劣影响者追究责任。
此外,Ⅱ级、Ⅰ级应急响应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各市(区)还应向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总结报告,并对预警信息准确性、应急预案实施的有效性等问题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
《应急预案》还提出,全省各级政府要加快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建设省级空气质量信息发布和预报预警平台,各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级的相应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