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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去年以来,省发改委先后分3批取消和下放22项行政审批事项,同时,精简了61%的省级投资核准事项。围绕权限下放之后怎么办、如何防止一放了之、如何做到放管并举?省发改委围绕实施精准防控、协同监管等方面,作了一系列积极探索。
壹 以法律风险防控为抓手,提高全员依法规范用权能力
为避免违规操作和“寻租”行为发生,以项目审批行为为重点,实施精准防控,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确定执法规范
在执行主体和权限、执法内容、程序和期限等方面,梳理列举了29项有关项目审批和核准的基本规范,确保审批行为在法律轨道和制度“笼子”内运行。比如,“审批、核准项目所需的前置性文件应当齐备,出具部门、内容、期限等应符合规定”、“项目审批、核准应当在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得行使国家发改委、省政府其他部门或者下级发展改革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执法事项”等。
●明确法律风险
紧扣发改委工作职能和运转流程中的要害环节,梳理了29个法律风险点,精准发力,防控结合,推动精细化管理。比如,“项目审批、核准的前置性文件不齐全、已过有效期或者出具部门不符合规定,仍予以批准”。
●实施预警提示
对项目审批和核准过程中违反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其法律依据进行预警提示,驻委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业务处室审批行为,并要求事后报备项目发布、审查、确定、公示等痕迹管理材料。
●健全法律顾问制度
在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重大决策过程中,注重听取法律顾问的咨询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和执行的科学化、合法性水平。
贰 以加强协同监管为保障,提高全方位管理服务水平
为把简政放权切实落到实处,防止由于监管不到位造成过度投资、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加快推进建立纵横联动的协同监管机制。
●改进协同监管
联合国土、环保、住建、银监等部门制定了《关于改进规范投资项目核准行为加强协同监管的通知》,对省级下放的核准权限同步下放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等审批权限,同时加快建设全省联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实现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
●规范核准行为
修订完善《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重点是改善和加强政府服务,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加强后续监管
印发《关于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明确权限责任,不得提出与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不相符的政策要求,防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明放暗不放、中途截留、变相审批等问题。
●加强业务指导
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进行风险评估,对易出现风险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强监测预警,综合运用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等手段,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最后,信息公开共享。
●信息公开共享
建立了全省发改系统行政审批项目基础数据库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电子信息系统,着眼全面覆盖、全程在线、全系统共享,做到了依据、标准、条件、程序、受理、过程和结果“七个公开”。
叁 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监管水平效率
除了22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外,针对目前保留的37项行政审批事项,省发改委专门制定了《关于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的意见》,成为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的创新之举。
●简化审批要件
取消法律、法规和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以外的一切前置审批要件。经审核发现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需要补充或重新提供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所需补交的全部资料,资料齐备后当即受理。
●压缩审批时限
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受理、补正、评估、征求意见、会签审议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别是在审批事项的受理环节,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即时做出受理决定的即时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计算审批时限。
●改进审批方式
建立行政审批咨询服务制度,通过发改委门户网站公布审批事项的具体内容、承办处室以及联系人电话。同一项目涉及多个处室审批事项的,由以往的“串联”审批转变为“并联”审批。
●优化审批程序
除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对符合产业政策、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标准、资源利用率较高,且不影响国家及区域经济安全、不对公众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核准项目,可不再上委主任办公会讨论。
●实施权力清单制度
对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从审批要件、时限、方式、程序等方面逐项提出优化简化的具体意见和措施,并通过媒体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清单以外的审批事项不再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