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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位81岁的老太太,头发花白,身体瘦弱,生活节俭,因腰椎间盘突出,腰身几乎弯曲到90度,站起来就会很疼痛。可就是这位普通平凡、疾病缠身的老人,却拥有一个高尚脱俗的想法——将自己唯一的房产去世后捐赠给社会。这处房产位于西安市东门附近,二室一厅59平方米,她希望可以帮助更困难、更需要房子的人。
这位低调的老人甚至不愿透露自己的姓名,所以我们尊重她的意愿,沿用她之前给贫困生捐款时留的化名“何奶奶”来称呼她。
昨日中午,在那间有些简陋的老房子里,身体不便的何奶奶坐在床上接受了华商报记者的专访。对话中,这名八旬老人思维清晰,一口标准的普通话。
为什么不把房子留给女儿?
他们有住房,我想把房子给真正需要的人。
华商报:您哪一年出生的?哪儿人?什么时候来西安的?
何奶奶:我1933年出生,老家在河北,1960年来支援西北建设。
华商报:您工作时从事什么职业,退休多久了?
何奶奶:在当时一家单位当会计,现在单位都没了。退休时间已经想不起来了。(之后老人从柜子抽屉里翻出来一本退休证,显示的退休时间是1985年,当时的退休工资是80多元。)
华商报:现在退休工资多少钱,够用吧?
何奶奶:3000多元,用不了,我现在下不了楼,女儿一次买一星期的菜,我吃素,中午我自己做饭,晚上他们回来做。我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不知道哪天就没了。
华商报:女儿和您关系好吗?
何奶奶:当然,女儿女婿都对我很好。
华商报:那您为什么要捐献住房?不留给女儿?
何奶奶:他们不需要,他们有住房,我想把房子给真正需要的、困难的、没房子的人。等我死了以后,让他们住进来,就是不知道咋办手续,所以才给华商报打电话。我还要捐献遗体呢,让人研究研究我为啥会得腰椎间盘突出,咋治都治不好。
女儿不同意捐献咋办?
这是我单位分给我的房子。
华商报:您有捐献想法多久了?
何奶奶:很久了,年轻的时候不想,老了想,人老了就看开了,啥都带不走。
华商报:和女儿谈过吗?
何奶奶:谈过多次。
华商报:女儿同意吗?
何奶奶:她说:“给我,更好,不给,也行。”他们自己有房子,就是远得很,小孩上学不方便,一直在这儿住着。捐献了他们就搬走了。
华商报:那您是想把房子让别人居住?
何奶奶(很坚决):不是,所有权给他,我死了以后他就搬进来。
华商报:有啥条件没?
何奶奶:没有。
华商报:现在需要房子的人太多了,到时候都说自己需要咋办?
何奶奶(诧异):真的呀!要是能给公家就好了,没有纠纷。
华商报:女儿不同意咋办?
何奶奶(摇头):这是我单位分给我的房子。
以前经常捐钱吗?
有大震大灾都捐,汶川地震时捐了有几万块钱吧。
华商报:同事说以前来过您家,报道过您给贫困生捐钱的事?
何奶奶:那时报纸上登了很多贫困生,我就打电话想捐。
华商报:捐了多少钱?
何奶奶:2万。
华商报:您以前还经常捐钱?
何奶奶:有大震大灾都捐,汶川地震时捐了有几万块钱吧。遇到其他灾害,也会捐个五六千元。
华商报:您一个月生活费多少?
何奶奶:吃饭加吃药得上千元,主要是吃药。
华商报:这事和邻居说过没?
何奶奶:这还给别人说啥?不想让人知道。
记者印象
4年捐5万元 称能力有限不值得报道
昨日中午,当华商报记者按照何奶奶提供的地址找到这栋住宅楼时,摄影记者觉得很眼熟,进入房间一看见老人,就确定自己来过,因为老人曾经给贫困学生捐过款。
原来,2012年,老人就将节俭下来的2万元捐献给华商报“牵手行动”,帮助了4个贫困大学生入学,当时华商报曾专门进行了报道,但低调的老人并不肯上镜,只能拍了一张老人双手递钱的镜头。虽然一家四口蜗居在老房子内,过着勤俭节约的生活,但她说希望能尽自己一点点力量,帮贫困大学生上完大学。老人说,她一直在关注《华商报》报道的那些贫困的孩子们。“子女都大了,有吃有喝又有住的,外孙也能上起学,我都这么大年龄了,再能花多少?所以就把退休金存下,看到哪里有了灾害,哪里有了需要帮助的人,我就把钱捐出去。”老人当时说,她能力有限,只能捐这么些,所以觉得不值得报道。
陕西省慈善协会工作人员介绍,2008年汶川地震时,何老太曾给灾区捐助过2万元钱,之后又通过银行的募捐箱捐了1万元。短短4年时间,老人共捐出了5万元。
昨日,记者仔细观察了一下老人的住房,这套两室一厅的老房子装修、陈设都很简单,59平方米的房屋内挤着3张床,除了两间卧室外,客厅也搭着一张床,还放着书桌,是外孙读书睡觉的地方。何奶奶的房间内,一张单人硬板床,一台老式电视,屋子中间拉着绳子,晾着一溜衣服。可以看出,这家人生活得并不富裕,老人还需常年服药,可以想见这5万元是老人怎么省吃俭用攒下来的。
记者搜索发现,该地段二手房价每平方米在5700元左右,以此计算,老人的房屋价值约34万元。当摄影记者要给老人拍照时,老人仍是不断躲开,她觉得这事儿不需要报道,不需要宣传,就是自己的一个心愿。
女儿回应
房款是自己掏的 母亲不考虑自己
昨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老人的女儿。听说妈妈要捐献房子,女儿显得很气愤,说自己坚决不同意。
女儿说,之前妈妈曾和自己说过捐献房屋的事,自己以为她是一时兴起,没想到真有这样的想法,她不能同意。
“房产证上写的我妈的名字,确实是她的房子,所有权是我妈的,但2000年买房子时的2万多元都是我掏的。”何奶奶的女儿说,之前房子是每月付租金,妈妈本来一直不愿买,后来自己东借西凑交了钱才买下了房子。当时爱人一个月工资才500元,小孩才2岁,自己没工作,好不容易才凑到钱。后来装修、买东西、装天然气,也都是自己出的钱。
“妈妈只想自己,都不替我们一家考虑,房子捐了我们住哪里?”女儿说,她是按揭买的房子,每个月要还贷款,而且现在还没交房子。
听见女儿的说法,何奶奶也有些激动,她说:“2万块钱到哪儿能买房子?那是我单位的房子,我还不能做主?”
陕西众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晓东认为,房产证所有人拥有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也就是说,老人作为产权登记人,对房屋拥有完全的处分权。至于女儿所说的买房子的钱、装修等费用,这是双方之间的债务,与房子的产权无关。如果老人要捐献,可以自己书写协议进行公证。“现实中把房产无偿捐献给他人的情况还很少,老人能这样想非常难得、少见。”李晓东表示。
近年来,国内出现多例老人捐献房产事件。2012年,上海一对老教师夫妻去世后将价值300多万元的房屋捐赠给西南地区希望工程。但在捐赠中,出现了公证、过户等手续费用,令人头疼。因此上海考虑制定《房产捐赠暂行办法》,而目前西安并无类似的尝试。 记者 李琳
编辑:马雨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