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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稿)》规定了不少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内容,即日起,办法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办法规定,金融、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等各类服务行业应当根据行业特点,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并给予优待照顾。65周岁以上老年人还可以享有免费进入收费的公园、旅游景点、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免费使用收费公共厕所;就医时,优先挂号、检查、化验等;每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优先购买机票、车船票等服务。
数据显示,2013年,陕西省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354.92万人。您觉得老年人还应享有哪些权益?欢迎参与调查。
即日起,您可登录省人大网站www.sxrd.gov.cn首页左侧“立法征求意见专题”页面,了解办法内容并参与调查,请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sxrdfgyc@163.com,或者寄送至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一处(西安市南关正街109号,邮编710068)。截止时间:201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