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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打游客发布的微博截图。网络截图摄
近日,一则《六女孩泸沽湖旅游拒绝“走婚”遭导游强迫下跪写检讨》的帖子在网上引起热议。11日,涉事所在地云南省宁蒗县旅游局官员在接受中新网记者专访时证实此事,同时表示已吊销涉事导游资格证,并责成导游所属旅行社对受害游客做出经济赔偿。
本月10日,《六女孩泸沽湖旅游拒绝“走婚”遭导游强迫下跪写检讨》的帖子在网上引起热议。名为“莲漪len”的微博用户发布微博称其去泸沽湖旅游时,当地一男性摩梭导游“对我们各种照顾”,并在篝火晚会后邀约一起吃烧烤。“然后(导游)就类似表达各种友好之情”,并邀该游客“今晚跟我去走婚”。在遭到游客拒绝后,“摩梭人态度大转变改为破口大骂,还收走我手机”,“他反手过来掐我脖子,扬言要整死我和同行的姑娘”。在该游客回到住处后,与其同行以及住在同酒店的“3个房间6个姑娘都被打”。
记者11日致电云南省宁蒗县旅游局了解此事。该局行业管理股股长胡家瑞告诉记者,确有发生泸沽湖导游动手打游客的事件,并根据受害游客的投诉情况向记者还原了事实经过。“来自浙江的周姓游客在丽江古城报名参加泸沽湖两天一夜游。6日晚上,周姓女子等2名游客应当地一名导游和一名司机的私人邀约去吃烧烤。途中,另外一名游客先行回酒店,周姓女子单独留下。而后,周姓女子回到酒店后发现手机落在烧烤城,便给导游打电话。该名导游将手机送至酒店后,与周姓女子同行的其余游客发生口角争执,并因醉酒冲动,动手打人,做出一些情节恶劣的行为。”
云南省宁蒗县旅游局称,目前已对该事件做出初步处理,并向记者通报处理经过:7日上午,被打游客到县旅游局投诉,相关部门随即展开了调查;8日,根据被打游客提供的材料,县旅游局请涉事导游及其所在旅行社做出调查笔录;9日下午,调查结束,根据单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对涉事导游做出吊销导游资格证的处罚规定,并草拟处理意见;10日,县旅游局协调当事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协议,旅行社对涉及此事的四名游客赔偿双倍团费,并在此基础上对被打的周姓游客追加500元人民币赔偿;11日,将对涉事导游处理意见做最后定稿。
胡家瑞告诉记者:“目前,双方已对赔偿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旅行社已经款项支付予被打游客。县旅游局会将加盖公章的处理结果函、以及导游本人手写的道歉信一并寄予被打游客。”
记者发稿时,名为“莲漪len”的微博用户已将相关微博删除,也未对记者发出的私信采访函做出回应。
事实上,“泸沽湖导游打人”事件并非首次在媒体上曝光。2012年5月,就曾有游客在泸沽湖旅游时因未参加导游推荐的划船项目而遭殴打。“最美女儿国”出现旅游乱象引发社会关注。
此间业界人士认为,当地旅游业的行业垄断使得导游市场“一家独大”,缺乏良性市场竞争或是导致服务水平不高的原因。采访中,胡家瑞也向记者证实涉事旅行社为“泸沽湖旅行社有限公司”,并称“这是泸沽湖地区唯一一家有资质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泸沽湖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之间,因未受污染的原生态自然美景及神秘的摩梭母系氏族社会吸引国内外众多游客。(记者顾一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