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带薪休假成纸上权利
2013-3-8 6:52:00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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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 (特派记者 程慧) 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制度正日臻完善,但对于一些职工来说,带薪休假却似乎仍停在纸上,如同“镜花水月”。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职工带薪休假问题也引起了大家关注,三位在陕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推进带薪休假,关键在落实, “法规和监管要扎紧‘篱笆’,别再让带薪休假成为‘纸上权利’。”
“饭碗”与“权益”的博弈
截至今年,“职工有权享受带薪假期”这一法规已颁布实施19年。1994年颁布实施的《劳动法》赋予了职工带薪休假权。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为劳动者每年享受5天到15天不等的带薪年假提供了法律基础。但是实践中,带薪休假在不少单位和企业变成了“空头支票”。
“劳动者休息权在很多行业实际上并不平衡。”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市公交总公司驾驶员王曼利坦言,不少单位虽然已经明确了休假制度,但执行情况却不容乐观。尤其在一些民企和私企,连双休日都不能保证,又何谈带薪年休假?“这是‘饭碗’和‘权益’的博弈,劳动者往往会选择前者。”
“推进带薪休假非常有必要。”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戏曲研究院艺术总监李梅表示,现在社会生活节奏快,人们生活压力大,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人越来越多,很多白领“过劳死”、年轻人英年早逝现象频频出现。她表示,黄金周全国人民集体休假,旅游景点到处是人,交通压力大。“带薪休假真正落实到位,给了公众休假自主权,也可以化解黄金周诸多弊端。”
要改变病态的“加班文化”
“现在社会舆论有一种‘加班文化’的病态引导,加班加点、带病坚持工作,白加黑、5+2,似乎成为大家推崇的工作态度。”李梅表示,在这种价值氛围中,休假即使是可以依法主张的一种权利,却较少成为人们行动的普遍选择。
带薪假期“请得艰难,走得不易”。因为劳资双方不对等,员工没有话语权,有些单位有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但一些职工却从来没有提出过申请。怕耽误工作进度,怕给领导留下坏印象,怕影响自身收入等等,“有假不敢休”成为当下一种常态。
“这种观念要扭转。”作为来自公交一线的代表,西安K43公交线路司机王曼利感受很深,她说,公交行业劳动强度大,司机经常每天则要工作8小时左右,双休日和节假日更忙。自己工作20多年,每年有15天的带薪年假,“正是有了这个假期的休整,我才能以更好的状态重新投入工作。”
“社会上要打造一种保护员工带薪休假权利的舆论氛围。”王曼利认为,从管理角度讲,带薪休假也是激励员工的一种手段。职工不是机器,企业只有保证好劳动者休息休假权,职工才能更好地工作。另一方面,对职工来说,应该牢固树立带薪休假是自己法定权益的理念,要敢于主张和维护自身权益。
法规和监管需扎紧“篱笆”
如何将带薪休假真正落到实处?采访中,代表们都有一个共识,“带薪休假权”之所以沦为纸上画饼,表面上似乎是劳资双方权责与地位的不平等所致,但这背后仍与劳动执法部门的执法不力、执法不严紧密相关。
“首先法规和监管要扎紧篱笆,决不允许要‘权益’就要丢了‘饭碗’。”李梅表示,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亟待健全,同时要靠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督促实施,对拒不执行的,要有一定的处罚措施,加大督查力度,真正让带薪休假从纸上权利变为现实。如果企业拒绝安排劳动者带薪休假,劳动者可以单独提起诉讼。
她还建议,实际工作中,单位可以根据工作的忙季和淡季,主动提供给劳动者一些休假建议计划,不同行业可以根据工作性质,避开忙季,自由调休。职工休假前,也可以和单位充分协商。
王曼利代表也建议,“如果单位工作特别忙,带薪休假安排不过来的话,应按照职工当年享受的休假天数,以一定的加班工资补偿劳动者。”
全国人大代表、德发长贵宾部点菜师胡春霞在西安工作已经8年了,她说在建筑、服务等行业,很多流动打工者连基本的双休日和节假日都不能保证,更谈不上带薪年假。“享受休息权是基本权利。落实带薪休假也别忘了我们农民工。”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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