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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区内禁止新建经营性公墓
在矿产资源保护方面,《草案》规定,应当严格控制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建立矿权退出补偿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文物保护方面要求严格禁止在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标志上乱涂乱画、张贴;排放污水、挖沙取土取石、修建坟墓、堆放垃圾等可能损害文物安全的行为;存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修建人造景点等与文物保护无关的工程等行为。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经营性公墓。提倡村镇土葬公墓以植树方式取代坟头。在旅游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集中区应当优先选择电能、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
处罚机制
在秦岭生态功能区的禁止开发区内进行与生态功能保护无关的生产和开发活动的,由区县以上政府予以取缔,对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植被破坏的,应当承担治理费用,治理费用以政府招标设计为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秦岭生态敏感区禁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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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治燕)西安市法制办将就《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现邀您参与听证。
听证内容包含这些:
1.对环境遭破坏需要恢复生态的区域,采取控制进入等措施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2.在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禁止游人进入的内容是否合理可行;
3.在限制开发区内禁止房地产开发,在适度开发区内严格限制房地产开发的规定是否合理可行;
4.对宗教祖庭和国家、省、市确定的重要寺庙、道观进行保护的建议和意见;
5.对需要在条例中进行保护的其他内容提出建议。
此次听证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陈述人12人,旁听人10人。
参与条件:凡是年满18周岁的西安市居民均可报名。
参与方法:2月16日,报名者在西安市法制办官网http://xafz.xa.gov.cn下载报名表,并表明自己的观点,然后连同报名表一起发送至邮箱xafzbfgc@163.com或传真至86788348,听证陈述人按报名先后及所持不同观点人数相当的原则,经遴选后确定。报名参加旁听的人员请务必在报名表建议栏中注明“旁听”。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