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陕西省第四届平安景区授牌仪式在临潼举行。会议对全省平安景区进行了表彰,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等三家单位被陕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陕西省公安厅和陕西省旅游局授予2011年度"陕西省平安示范景区"称号。
陕西省平安景区称号分"陕西省平安示范景区"、"陕西省平安优秀景区"和"陕西省平安景区"三个等级。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自2009年荣获"陕西省平安景区"、"陕西省平安优秀景区"以来,为了使景区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骊山景区按照省综治办、省公安厅和省旅游局制定的《陕西省平安景区等级化评定办法》和《陕西省平安景区等级化评定标准》要求,积极组织创建"陕西省平安示范景区"。
在创建工作中,骊山景区按照"稳定是发展,平安是效益"的理念,高标准、严要求,始终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负责制,狠抓落实。做到目标责任明确,规章制度完善;应急方案翔实,督促检查到位;宣传发动广泛,创建氛围浓厚。在区综治办、公安局和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下,骊山景区周边治安状况良好,旅游治安秩序持续稳定。此次被授予"陕西省平安示范景区"称号,标志着骊山景区安全管理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通讯员 陈晓棋曹兵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