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多家景区掀起的门票涨价潮,又引起公众广泛关注和热议。事实上,多年来,中国旅游景区门票一直存在涨价的现象和趋势,也一直饱受争议和责难。但是,情绪宣泄不能代替理性思考,对于持续多年、社会关注的“景区门票涨价”问题,非常有必要进行全面的观察与分析,探究其中的根本原因,理性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之道。 为了遏制景区盲目涨价,2007年,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规定旅游景区门票价格的调整频次不低于3年。国内许多景区的最近一次价格调整时间是2009年左右,今年又逢“解禁年”,舆论普遍认为,现在第二个“解禁年”似乎成了景区涨价的借口,成为涨价的推动力,导致了景区票价“3年必涨”的怪圈。
其实,发改委政策解禁并非景区门票上涨的推动力,而仅仅是一个契机。并不是解禁推动了上涨,而必须正视涨价动力的客观存在。只要一拉开闸门,这种动力就会释放出来。简单来说,这轮涨价主要是基于三个因素,第一是通胀背景下成本的显著上涨,第二是地方政府无法抑制的盈利冲动,第三是现有体制下科学公平管理的缺失。
景区门票持续上涨的根本原因
在当今世界和中国社会中,旅游资源不可替代型景区的价值普遍被赋予了世界级或国家级的产权属性,其中大多是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国家级特别单位(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级森林公园等),其具有的价值理应为全民所共享。通俗而言,这些景区是“老祖宗”或“老天爷”留给我们共同的宝贵财富,也是持续的涨价风波中受关注度最高、其涨价最不容易得到理解的部分。
深入分析,不难发现,这些景区门票涨价现象最为突出的根本原因是:
产权责任制度的扭曲决定了门票涨价的现实
在这一轮对景区门票涨价问题的热议中,一种重要的非议就是“旅游资源归全民拥有,不归地方拥有,因此地方无权利用旅游资源牟利”,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完整的两个方面是:旅游资源归全民拥有,不归地方拥有。因此,在理论上,地方既无权利用全民共有的旅游资源牟利,也无义务承担资源开发与景区维护的责任。比较现实、容易操作的措施是由中央政府代表全国人民,拥有和承担旅游资源不可替代型景区的一切权利和责任,其中最重要的是经济权利和经济责任。
然而,目前旅游资源不可替代型景区(特别是所在地区相对欠发达的景区)的产权责任制度扭曲,产权不清晰、责权未理顺。也就是说,中国景区门票票价某种程度的混乱,其根源不在于地方政府的“越权”,而在权利和责任划分的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