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综合检查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检查的指导思想、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时间、组织领导及分工。组织检查组人员学习领会《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通知》(陕政发〔2008〕1号)等法规和政策文件;对检查方案进行了讨论,分解细化了检查任务;对有关检查准备工作进行了协调。
会议要求,各检查组、检查组成员之间要加强团结、相互协作,注重协调。检查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对《条例》施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同时,要重点检查矿产资源开发、旅游景区建设审批、污水垃圾处理等方面。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条例》,对《条例》做到耳熟能详,触类旁通。通过检查,要切实增强干部群众保护秦岭的法制意识,增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自觉性,真正建立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通讯员吴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