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文物收藏学会秘书长邵兵:因为这个利益所趋,从事这个行业的人文化层次高低不同,民间有很多小商小贩买来这些东西,然后经过做旧以后,拿到低端的古玩交流市场,来蒙人。因为古董数量比较少,必然会产生仿冒、仿制,这里面我们要区分开两个观点。第一个是纯粹做旧或者仿冒来冒充古玩的,这是不法行为。但是如果作为地方文化产业发展,把它作为旅游产品或者现代工艺品来做的,那这是两码事儿。
河南收藏界一位资深人士告诉记者,古玩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不打假,因为历代都有仿品,它们同样有收藏欣赏价值,只要双方认可,出多少钱都很正常:
收藏界人士:要是 “捡漏”了那是喜出望外,要是看走眼了,后悔得要命,就是收藏古玩有挑战性玩家们才乐此不疲。现在古玩界假古董盛行,除了市场供求失衡之外,古玩界不打假的行规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由于过度追求经济利益,一些拍卖行和鉴定人员道德沦丧、惟利是图,导致古玩收藏乱相纷生。文物、古玩、字画等艺术鉴定复杂品真假难辨,如果发生纠纷,什么机构的鉴定结论可以作为法院参照的依据,目前还无相关规定。
对此,河南亚昌律师事务所李安民律师认为,虽说古玩界有着“不打假,买了假货也不能退”这个不成文的规矩。但“行规”大不过法律,当古玩进入市场流通交易,它就具有一般商品的属性,就应该受法律的制约和规范。
李安民: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行规”大不过法律,当古玩进入市场流通交易,它就具有一般商品的属性,就应该受法律的制约和规范。那么,故意制假、售假、鉴假、拍假、托假就有诈骗嫌疑,触犯了法律。我们也希望,国家能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对文物市场进行规范整治,让仿古工艺和文物古玩市场得到良性发展。
有句话这么形容文物仿制:伸手一摸就是两汉文化,两脚一踩就是秦砖汉瓦。面对连专家都要“打眼”的仿制品,我们衷心希望相关法规早日出台,借给普通市民一双看破真假的“慧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