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行为
属拒载
1.车辆显示停运标志(暂停),驾驶员招揽乘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
2.车辆处于待租状态,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
3.车辆接受了调度中心电话预约,未准点赴约并未提前告知乘客的行为。
七种情况
可拒载
1.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招手拦车。
2.乘客携带违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污损车辆物品乘车。
3.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无人监护下乘车。
4.乘客要求出本市或者在夜间到远郊区县而不按规定随驾驶员进行登记。
5.乘客的要求有其他违反出租汽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规定。
6.乘客携带宠物打车,司机也可以拒绝搭载。
7.在机场、火车站等设有出租车调度站点的地方,乘客应到指定地点排队打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