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暗访
不交费不能走
昨日上午11时许,按刘福强的指引,记者购票进入景区,赶到“骊山灵泉”景点时,有很多人在拍照。记者上前拍照,拍完后被收费人员拦住:“交费2元。”
“我们自己规定的,看这个收费的牌子及收费标准。”一戴眼镜的男子说。
“有没有物价局的规定和批文?”记者问。
“没有,赶紧交钱,我还忙着呢!”“要是不交呢?”“不交费不能走,要不然留下相机。”该男子说。
记者交了2元拍照钱,随后将情况反映给西安市临潼区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及管辖景区的森林派出所。据管理处保卫稽查处一位杨姓部长介绍,目前,骊山景区只有1094亩林地属于国有林地,其他大约2万亩林地都被附近村子村民承包了。因此,一些村民便私设收费点。
■处理
取缔非法收费点
据保卫稽查处杨姓部长介绍,景区目前管理的模式是,由私人承包景区内一些景点的收费项目,承包者与景区签订承包合同,并按期缴纳租金。而“骊山灵泉”景点的设置者是在自家林地上建的假山,这个已经存在十余年的非法收费点从未向景区缴纳任何费用。
森林派出所处警民警称,已对“骊山灵泉”景点涉事人员进行笔录,发现双方就事实部分的说法有些出入,警方正在寻找更多旁证。
原来,所谓的“灵泉”,只是利用电源带动的假山喷泉。昨日,骊山景区取缔“骊山灵泉”景点的收费行为,并责令其关门。
随后,景区党委副书记吴云山对刘福强一家五口在景区内的遭遇表示歉意,并责成收费点赔偿相关费用。
昨日下午,刘福强与“骊山灵泉”负责人达成了赔偿协议。
聊聊旅行中“添堵”的那些事儿
“在我们一家最无助时,感谢《华商报》及时伸出援手,也感谢骊山景区及森林派出所积极处理,使此事得到圆满解决。”昨日下午,刘福强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虽然因此事心情受了些影响,但后来的处理结果弥补了我们的不快。虽然行程耽搁了两天,但还是会带着父母去延安游玩,了却老人的心愿。”
刘福强一家的遭遇可能只是个偶然,但我们身边的景区是否存在私设收费点及“票中票”的现象呢?您在面对这种情况时会如何处理?西安市旅游局工作人员提醒,游客遭遇此种情况,应及时向景区管理部门反映,如收费点无收费依据,可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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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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