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子
随着交子的使用越来越广泛,许多商人联合成立专营发行和兑换交子的交子铺,专为携带巨款的商人经营现钱保管业务,并在各地设立交子分铺。由于交子铺户恪守信用,而且所印“交子”有一定的防伪功能,所以逐渐赢得了信誉,直接用交子来交易的生意范围扩大,使交子逐渐具备了信用货币的性质和职能。很快,有统一面额和格式的交子应运而生,进而走向市场流通。至此,交子才真正成了货币。但因为尚未得到政府认可,后来称之为“私交子”。当然,在交子大行其道的时候,也伴有问题发生。那就是少数惟利是图、贪得无厌的铺户进行金融欺诈。但不管这种金融欺诈如何恶劣,都只能是一股逆流。顺应形势的发展,景德年间(公元1004年~1007年)益州知州张咏对交子铺户进行整顿,剔除不法之徒,改由他所甄选的以王昌懿为首的16户商户特许经营。至此“私交子”的发行取得了政府认可。
交子
政府逐渐掌握了交子的运作规律之后,就改为官办,称“官交子”。宋仁宗天圣元年(公元1023年),朝廷设置益州“交子务”。从此,交子成为宋朝川峡四路的法定货币,与铁钱相权而行。“交子务”建置前后,交子之法大体成型。但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这是一个影响巨大的历史性的创举。通过以上所说可以看出,尽管张咏不能算是交子真正的第一发明人,但他毕竟扮演了让交子合法化的角色,而且为交子的规范运作做出了贡献。那么张咏是怎么样一个人呢?张咏(公元946年~1015年),北宋太宗、真宗两朝名臣,字复之,自号乖崖,濮州鄄城(今属山东)人。累官枢密直学士。曾两次担任益州知州,恩威并用,蜀民畏而爱之。为什么说蜀民对他“畏而爱之”呢?主要是因为张咏很有个性,也很有手段,既不畏强权,又敢于打击泼皮无赖。一个传奇故事最能说明他的这种性格和作风。
交子
那是张咏在湖北崇阳做县令的时候。有一天,他发现一个管钱的小吏,从库房里出来,鬓旁巾下掖了一枚钱,张咏就诘问他钱从哪里来,小吏隐瞒不住,只得承认是拿库中的钱。于是张咏下令对他杖责。谁知小吏竟悻悻然道:“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尔能杖我,不能斩我也!”意思是,不就拿了一枚钱嘛,有什么大不了的,你怎么能棒打我呢?就算你能棒打我,你也不敢杀了我!可他没料到,他牛,张咏更牛!张咏拿起笔判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说罢,拔出宝剑,走下台阶一剑结束了他的性命。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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