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2月22日电(记者梁娟)中共陕西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22日审议通过了陕西省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决定实施文化人才建设工程,将对引进的高层次文化创意、经营管理人才享受特殊政策。
据陕西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胡悦介绍,按照意见,陕西省将制定高层次文化创意、经营管理人才引进的特殊政策,在户籍、住房、职称、薪酬、家属随迁等方面给予倾斜。重视发现和培养社会文化人才,把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和新经济组织中的文化人才纳入培养规划,文化单位人员评定职称、参与培训、申报项目、表彰奖励等与国有文化单位同等对待。同时 建立文化项目首席专家制度,造就一批名家大师和代表人物。
另外,陕西省还将壮大基层文化人才队伍,设立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对村、社区的宣传文化干事参照“两委会”干部标准落实工资待遇,鼓励扶持群众中涌现出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完善文化志愿者服务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