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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革命旧址建住宅楼 律师:文物局存在滥用职权(2)

2011-12-12 12:06:00  来源:华商报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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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家根本就不认我们,只有住建局能管住他们。”这位负责人说。

    律师:文物局存在滥用职权

    对此,陕西法正平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屈建国认为,按照《文物保护法》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杨家岭革命旧址的中央花园显然是文物保护法所保护的对象。文保部门应是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市文物局的审批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事实,相关人员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严重的应追究法律责任。违法施工应当立即制止,并恢复旧址原貌。12月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顾问、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史学分会理事长杨鸿勋教授表示,革命旧址一般情况下是绝对不允许动的,应该保持原有面貌。现在必须拆掉上面的违法建筑,恢复中央花园旧貌。

    中国文物局古建筑专家组组长、中国文物学会名誉会长、文物界泰斗罗哲文12月7日在京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杨家岭革命旧址保护区中央花园被置换严重违犯文物保护法,除非遇到水灾、火灾等不可抗拒的意外,否则就必须上报国家文物局批准。延安市文物局是没有权力置换的。

    督查部门:结果只能给领导看

    早从去年开始,已有市民在网络上发帖曝光此事,延安市委、市政府领导曾批示,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据悉,调查结果已在今年上半年有了结论,但记者就调查结论询问延安市政府督查室两位工作人员时,他们在层层请示了领导后说,结果已经出来了,但是不能向媒体公布,结果只能给领导看。12月6日,国家文物局政策法规司一位工作人员说,目前他们已经注意到延安杨家岭中央花园被置换的事件,法规司已将此转到业务部门调查,近期将会给公众一个调查结果。

    与众多火急火燎的专家、学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延安市文物局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陕西省文物局派员调查认为,我们没有错。”此前,延安市文物局文保科科长刘忆说。该局局长董智安说,延安像“中央花园”这样的旧址还有约100处,都一直没有资金去保护。

    但是,延安市文物局一些老干部却有不同的看法。一位老干部说:“杨家岭革命旧址此前花了100多万元修建了一个公厕,后来拆掉后又花了200万元修建了一个更高档的厕所。”董智安说,修厕所花费确实将近200万元,这些钱包括下水、管道、材料等等全部在内。

    在采访中还有知情者爆料称,杨家岭革命旧址重点保护区内的原组织部附近,有人在此修建了农家乐和盖了一个神秘的院子。对此,杨家岭革命旧址保护处一位负责人说,这些建筑确实存在,到底是否是违法建筑他们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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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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