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嘉捷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嘉捷电梯)于今日上会,如果过会成功,嘉捷电梯将成为继康力电梯后A股市场上第二家电梯企业。然而,嘉捷电梯原大股东江南集团在股权转让和增资过程中的举动,却有违商业诚信。
嘉捷电梯前身是苏州市江南自动扶梯厂;目前主营业务是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产品的安装、改造和维修。
1994年,嘉捷电梯开始改制设立股份制合作企业,2000 年,嘉捷电梯正式引进江南集团作为大股东。然而,江南集团没过几年就与国际电梯行业巨头奥的斯电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合作。资料显示,2002 年10 月21 日,江南集团与奥的斯合资设立苏州江南快速电梯有限公司,快速公司注册资本1500 万美元;其中江南集团出资300 万美元,占20%,奥的斯出资1200 万美元,占80%。
值得一提的是,江南集团与奥的斯合作时与对方签订了“不竞争条款”,即江南集团及其关联机构均不得从事电梯业务。之后,江南集团通过股权转让退出了嘉捷电梯。
具体来看,江南集团将6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苏州嘉捷机电有限,剩下的240万元转让给了园区劳灵,还有一些江南集团个人股东的股权,在其直系亲属或者旁系亲属之间转让。显然,股权转让并没有从根本上断绝江南集团与嘉捷电梯之间的紧密联系。
让人惊讶的是,江南集团在未与奥的斯断绝业务往来、“不竞争条款”仍然有效时,却通过另外途径增资嘉捷电梯。
公司招股说明书显示,在合资过程中,江南集团与奥的斯在快速公司的经营运作上出现分歧,决定退出快速公司。2004 年3月30 日,江南集团将其在快速公司持有的全部10%股权转让给奥的斯。
之后,江南集团在还未与奥的斯解除合资协议的情况下,通过委托建业公司进行增资嘉捷电梯,待合资协议正式解除之后,再回归正常的持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