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文明程度有效提升
一个城市的面貌就是这个城市最大的名片,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也涵盖着诸多复杂的因素,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上的点点付出。
我省各地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专门制定创建方案,完善《测评体系》,积极发动动员,扎实推进工作。各市一把手挂帅,举全市(区、县)之力开展创建活动,使城市(城区、县城)面貌焕然一新,整体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先后有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延安市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荣誉,志丹县城、吴起县城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县城先进县城荣誉。汉中市,西安市阎良区、雁塔区、莲湖区、新城区、甘泉、城固等18个城市、城区、县城被评为省级文明城市、城区、县城。
在文明城市创建的带动和影响下,各地文明单位的创建活动也在广泛深入开展。建立创建档案,注重创建过程,注重群众意见,建立科学规划机制、工作运行机制、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不断拓展延伸文明单位、文明机关、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景区和文明路段等创建活动,使创建过程成为单位提高职工素质,塑造单位形象的过程。
截至2011年,全省119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134个单位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单位先进单位;全省共评选表彰届期内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15个,省级文明单位715个,省级文明机关132个,省级文明校园174个。
村镇面貌改观较大
我省先后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施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多次组织召开全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
在全省农村实施精神文明建设“五项工程建设”即:以实践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文明新风尚提升工程;以创建文明生态村为抓手的文明村镇示范工程;以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为着眼点的文化站、室建设工程;以解决柴草乱垛、粪土乱堆、污水乱泼、禽畜乱跑、垃圾乱倒为主要任务的“五乱”治理工程;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的的通水、通电、通路和改路、改水、改厕、改圈、改灶的“三通”“五改”工程,不断改变着乡容村貌,使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积极开展农村“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镇创建活动。组织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电视进万家”、“配送电脑”等活动,帮扶了贫困农民,活跃了农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目前,已建成县级宣传文化中心98个,乡镇宣传文化站1390个,村级宣传文化室12640个,县级青少年活动场所148个。建成全国文明村镇90个,省级文明村镇28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