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选择在中秋节放假的第一天凌晨四点去进行所谓的执法。既然是执法,就按照法律程序走。
2、 在砍伐树木前为什么没有通知物权所有人。
3、 土地及地面附着物在没有经过任何的协商和赔偿的情况下,就依据什么进行砍伐和被征收。
4、 土地被征收有没有用国务院、省政府下发的批文。说有,为什么不出示。
5、 土地征收,为什么不对征收土地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土地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面积及土地征收安置方案予以公告。
6、 我们想按照法律做事,可是当地法院不予立案,老百姓最后申述的机会被剥夺了。
7、 土地是在2009年7月测量的,当时宅基地周围的房屋都已合理安置和赔偿,土地什么时候征收什么时候补偿,当时宅基地没有任何协议和赔偿,现在征收还是按照2009年的补偿标准(4.3万)来征收,金乡县政府已经在2010年12月29日出台了新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现行标准28.7万)。为什么不按照新的补偿办法进行补偿。
8、 县里给当事人做工作的方法:查企业的财务,迫使股东不得以退出股权。再查在什么单位上班,通过公司领导以开除职务相威胁,逼迫就范。这不是做工作,这是赤裸裸的威胁。我们真是欲哭无泪。
9、 一个小小的副镇长,就可以以权代法,法律在权利面前真是那么的苍白。
朗朗乾坤,在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下,我们该去哪里诉求,高镇长可以不要法律,因为他说的就是法律,我们不相信高镇长说的法律,因为我们生活在法制健全的社会。
我们相信法律会给我们合法、公正的补偿!!!! 上一页 [1] [2]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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