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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30年代,住在广州的客家人,男子多半十三四岁便去南洋等地谋生,等到赚了钱,又到了结婚年龄,往往托媒人在国内说亲。然而正式举行婚礼时,这些男人却负担不起回国成亲的大笔钱财,怎么办?于是,民俗规定必须找一只公鸡暂时代替远在海外的新郎与新娘拜堂,即所谓“以鸡代婿”。拜堂公鸡的选择还十分讲究。一是要母鸡第一窝孵出的雄鸡,二是要精神焕发、毫无病态,三是重量必须与新郎年龄的尾数相同。公鸡一旦入选,便被单独关在新笼里,笼上拴着红布条,贴上写有“吉鸡”二字的红纸。喂的食物每餐均有荤腥、谷料。待到拜天地时,由新郎亲戚自选一人抱着公鸡,让它代替新郎与新娘完成婚礼。此后新郎便算是新娘家中的一员了。当然,肯与公鸡拜堂的大都是贫寒人家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