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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历正月十五日,朝阳地区的民间庆祝活动“撒路灯”,具有浓郁的地 方特色。
春节过后,这项活动有专人负责组织筹备,有的人负责组织撒路灯的队 伍,二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有的人组织做灯笼;有的人负责收集棉花子、 谷皮等,与锯木屑、煤油掺和在一起,用纸包成小包装好存放。等到了正月 十四的傍晚,撤路灯这项活动就正式开始了。
撒路灯,只在晚上举行。举灯笼的人排成两队,以锣鼓为前导,有两人 把随身携带的小纸包点燃,随后沿路按家按户几步放在地上一盏,分布排列。 小纸包燃烧时间较长,又是被沿路放在地面上,所以叫“撒路灯”。遇上有 云彩的夜晚,路灯显得更加明亮,火苗上下跳越,随风左右摇摆,让人感到 神秘和惬意,加上锣鼓声、鞭炮声,更增添了节日的欢乐气氛。
撒路灯的队伍里,有一人头戴红顶或白顶凉帽,身穿黄马褂,腰系红战 裙,手持蝇甩,俗称“灯官爷子”;还有一人穿彩衣,发戴牛角纂儿,挂耳 坠,手持雕翎扇,俗称“灯官娘子”,此角色多由男子担任。“灯官爷子” 和“灯官娘子”在举灯笼的队伍中间,二者形影不离。还有一人白顶秋帽, 补服长袍,跟随在“灯官爷子”和“灯官娘子”之后,俗称“灯官”,专为 二者服务。这三人是撤路灯队伍中的主角,由言词滑稽、能说会道者担当。 撒路灯的队伍每到一家一户,都会受到热烈欢迎,主人开门列炬,鞭炮 齐鸣。“灯官爷子”要对该家从人到物,用赞美的词语,褒奖一番,获取主 人的欢心,然后在庭院中撤路灯。仪式完毕后,“灯官爷子”下令起程,撒路灯的队伍又涌向下一户人家。
撒路灯这项节日活动,有一个传统的约定:只能从正月十四到正月十六, 举办三天;而且,一办必须连续举办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