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初,围绕着稳定市场物价问题,中国共产党同国内外资产阶级展开了争夺国民经济领导权的较量,国内投机资本受到严重打击。此后,随着调整工商业政策,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进行,广大农民购买力的提高和抗美援朝中政府对私营工商业加工订货的增加,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有了较大发展。l951年,民族资产阶级获得了在民国时期从未有过的利润。然而,他们中的很多人并不满足。有不少资本家出于强烈发展资本的欲望,竭力想摆脱国家的限制。他们违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建设的分配方针,是以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的精神,采取“拉出去、打进来"的手法,进行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资财、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五毒"活动。由于受资产阶级的腐蚀和影响,国家机关中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三害)也滋长起来,有的干部甚至堕落成为蜕化变质分子。针对这种情况,1951年冬至1952年春,中共中央指示,在全国开展“三反"(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五反"(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资财、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斗争,反击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
1951年11月,地区选择了l5个重点乡,后发展到28个重点乡,率先进行“三反”试办,包括卜11 1个行政村,325个自然村,人口69698人。县、区级千部526名、乡级干部84名以及中央西北局派出两个工作组人员参加了试办。
1952年1月,“三反"运动全面展开,全区参加12015人,其中专区级1965人,县级5609人,区级3009人,乡级1432人。所暴露的问题,以财经企业单位为多,以粮食、税务、卫生系统最为严重。粮食系统多是勾结奸商,集体盗卖公粮。税务系统多为勾结商人,接受贿赂,偷漏国税或开大头税票和私收罚款。卫生系统多以欺骗群众、盗卖贵重药品进行贪污。随着“三反"斗争的不断深入,“五反"斗争亦同步进行。全区首先在人口最多、工商业相对比较繁荣的渭南县展开,其次是大荔、朝邑、潼关、蒲城、富平等五个县城;再次是华阴、华县、合阳、澄城、白水等五个县城。前两类县城分为两期,每期50天,最后一类县城,因工商户很少,结合区、乡“三反”及查田定产等项工作一并进行,一般用半月至20天左右。渭南县先后查出不法奸商727户,共偷税漏税301778元,其中偷漏税款在5000元以上的2户,l000元以上的24户。有15户不法奸商先后拉拢、贿赂干部479次,行贿人民币19579.89元、小麦l l450公斤、棉花140公斤、面粉35袋、白洋35元以及其他实物达42种之多。
1952年2月3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三反"运动应和整党运动结合进行的指示》,3月8日,政务院批准了《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五反"运动中关于工商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全区在“三反”运动中,共揭发出有贪污行为的5884人,其中万元以上的4人,千元以上413人,百元以上的1038人,不足百元的4429人。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受刑事处理的214人,受各种行政处分的795人,经教育免予处分的4875人o“五反"运动中,通过对全区城镇工商户的审查和处理,前三类占96%左右;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占4%左右。
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全区各级党组织采取放手发动群众,对“三害”、“五毒”进行检举揭发和斗争,并运用“利用矛盾,实行分化,团结多数,孤立少数”的策略和“严肃与宽人相结合,改造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保证了“三反"、“五反"运动的正确进行。从而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纯洁了党的队伍和干部队伍,建立了良好的经济秩序。
1952年10月,全区“三反”、“五反"运动基本结束。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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