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黑狗捣毁盐局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前,食盐销售官府划有“引地”。关中武功以西各地只准售花马池(甘肃盐池县)的“花马盐”。清政府为进一步搜刮民众,又决定自食盐由“官督商办”,西安设督销局,凤翔府设官盐总局,城东关、凤翔八属各县及虢镇、蔡家坡设分局。总局长为刘少涵,包办凤翔八属用盐。盐据局设立后,只许买官盐,严禁百姓私贩,盐价不断上涨,每斤由原来十六、七文涨至六十多文。更有甚者,盐局给百姓卖盐不用秤,用碗量,花一斤盐钱,买不到九两。民谣说“凤翔府里刘少涵,开官盐店黑心肝,不爱百姓只爱钱,盐不用秤拿碗按(量)。”官盐局的卡丁、盐勇又肆意勒索驮盐脚户,群众怨恨日深。靠驮官盐为生的贫苦脚户晁黑狗(凤翔人)、李猪娃(岐山人)、王摇摇(岐山人)常受盐局的刁难和克扣,以至讹去李猪娃驮盐的牲口60余头。脚户忍无可忍,百姓怨声载道。晁黑狗、王摇摇、李猪娃等决定砸烂盐局,在眉县齐镇寨开会商定先各联系自己手下的人,然后相机行事。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十月二十六日黎明,他们会合眉、岐、凤、宝青壮年300余人,首先捣毁眉县齐家寨盐局。顺路捣毁岐山高店盐局。然后浩浩荡荡直冲凤翔府城。消息传出,人心称快,沿途百姓纷纷参加,拥众至1000余人。傍晚,到达凤翔东关,民众大声疾呼,揭露官盐局的罪行,放火烧毁官盐总局,火势蔓延及工艺局和骆驼坊;杀盐总局司事一名。凤翔城内府、县文武官员大为惊恐,急封四门,龟缩城内。晁黑狗、王摇摇、李猪娃等捣毁凤翔官盐总局之后,连夜返回。此后,陕甘总督升充以“防范疏失”参撤了凤翔参将张明举、凤翔知府傅世炜和凤翔、岐山两县知府及盐局负责人之职,派西安右营游击刘琦、营务处尚荫各率兵700至800人来凤翔镇压。他们以“纠众叛乱”的罪名,分兵在阳平镇、蔡家坡一带逮捕了晁黑狗、王摇摇,于十一月二十九日杀害在凤翔西城门外。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冬天,于甘肃庄浪捕回李猪娃。第二年(1905年)正月十六日,被凤翔知县彭毓蒿杀害于县衙西桑园内。
编辑: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