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纱帽石街 纱帽石在大、小北街之间。旧名本不带“街”字,后将其规范为“纱帽石街”则是近些年的事情。 旧时的纱帽石窄狭,宽约两米余。由于其紧邻大北街这个昔日的商贸中心,故在这条长约半里,仅有百十户人家的小街巷中,不光有旧政府的“直接税局”和“安康县商会”,而且还有“顺兴”、“美利”等五家客栈;“东兴魁”、“天庆福”、“永兴协”等三家山货行以及“马狗”、“汪五”、“刘胡子”等五家卖熟食的。亦有其他如盐行、豆腐坊、织绸子的作坊和银匠铺、油篓铺、香铺、蜡铺等五行八作。尤其是“左顺兴”、“彭金玉”两家稠酒铺子,每日高朋满座,正应了那句“酒好不怕巷子深”的古话。 纱帽石原本叫“朝冠街”。因昔人掘一石,形状若如“朝冠”,于是便将其移至街旁(具体位置在今天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前),用青砖自四围砌成约五尺见方、一人高矮的花墙,上用青石板封顶,以“镇街宝物”而留存。旧《安康县志·舆地考》下载:“朝冠石,在府治后街。”此即得名之故。冠,帽子的总称。蒙童知识读本《急就篇》云:“冠帻簪簧结发纽。”唐颜师古注曰:“冠者,冕之总名备首饰也。”古人凡访问朝会时所穿着的礼服,包括有帽、袍、带、靴,通称冠服。所谓衣冠楚楚即此义。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穿戴齐整地去走亲访友。朝冠,即礼服中的帽子。 后人将“朝冠(石)”称为“纱帽(石)”,继而又与古代官吏相联系,并且约定俗成地把此街名呼之为“纱帽石”,大约是受了戏剧舞台的影响。 纱帽,即乌纱帽,帽子的名称。《宋书·五行志》和唐代刘肃的《大唐新语》十《釐革》中都有介绍:东晋时,宫官著乌纱。南朝宋明帝刘彧之初,建安王休仁置乌纱帽,以乌纱抽扎帽边,民间谓之司徒状。隋代帝王贵臣多服黄纹绫袍、乌纱帽、九环带、乌皮靴为礼服。其后逐渐流行于民间,不论贵贱皆做为礼服穿戴。白居易《长庆集》六四:“起戴乌纱帽,行披白布裘。”柳宗元《柳先生集》四二:“春衫裁白紵,朝帽挂乌纱。”范仲淹《范文正公集》四:“山人惊戴乌纱出,溪女笑隈红杏遮。”都是把乌纱作为“礼帽”讲的。自折巾流行后,乌纱帽渐废。后又被戏剧舞台演绎成为“官帽”的代名词。 近些年,在挖掘或研究地域文化的工作中,许多朋友由于不知道纱帽在戏剧舞台与实际生活中的不同概念,常将纱帽石及其街道与封建时代的官吏捆挷在一起而将传说学术化。同样,也有许多朋友对纱帽石之类“石文化”感兴趣,定要凑够包括“纱帽石”在内的“四石”,以便与“兴安八景”相伴成为安康的“四石八景”。结果又“挖掘”出了“牛心石”、“火官石”、“织女石”、“梅花石”…… 其实,所谓“古四石”,清嘉庆版的《安康县志》卷九中已有记载:“朝冠石,在府治后街;龙尾石,在翠光台下;将军石,在教场北。相传此三石,昔人掘之,不见其根。又城北江中有安康石,见则主饥。”上述“石”无论旧志怎样归类或界定,毕竟是有据可依的。而新挖掘出来的“石”,则有如前些年的“汉水文化”中的汉字、汉族、汉朝、汉中、汉剧、天汉、星汉、唯天有汉……,是文字游戏而非地域文化。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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