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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16年(1927),冯玉祥部宋哲元任陕西省主席后,欲继续以武力统一陕境,在攻克东府大荔后,于1928年春亲率所部又围攻西府重镇凤翔城。至9月上旬城破后,曾下令将俘虏的党玉琨所部官兵全部杀尽。时人闻之,无不毛骨惊然,当时即受到了省内外舆论的责难。 这场骇人听闻的集体大屠杀,究竟杀了多少人?至今仍说法不一。1992年8月出版的新编《凤翔县志》,仅在《大事记》中记述“城破,全歼党毓琨(--作玉琨)部。”在《军事篇》中记述说:“攻城军”按部署先绕城墙实行大圈包围,再分途逐街巷捕杀败兵,先后共杀1600多人,党毓琨死于乱军中。”对此次大屠杀未能详载,殊觉遗憾。 1992年12月新出版的《陕西民国战争史》中,对此事件是这样记述的;“1928年春,冯军宋哲元、张维玺两部,打开凤翔城,消灭了原陕军卫定一部的党玉琨混成旅,杀党玉琨、雷赤诚、曹耀南、杨云栋等多人,又将已缴械的官兵300余人,驱至纸坊村风女台畔,用机枪扫射,一律掩埋(内有未死的)。”文中虽已涉及大屠杀,但时间、地点以及屠杀的人数与史实有很大出入。 倒是张宣武的回忆文章《宋哲元杀戮陕军俘虏五千人目击记》的记述较为详细。张当时曾先后任冯玉祥部十三军直属坑道营、手枪营代理营长,并且在这场大屠杀中“负责指挥行刑”。因此,他的“目击记”当属信史。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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