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末年,白鹿原宋家咀村有个农民冯克治,识字不多,是一个脾气粗犷而刚直不屈的犟人。谁央他办事,他认为合乎世理,就非办不可;反之他认为不合理,任凭你黄金铺地,刀架脖项也坚决不办。他好侠重义,在群众中享有很高威望,一九O二年他被含冤收狱,死于囹圄,近百年来,家乡群众把他动人事迹,在茶余饭后传颂。
挡粮
一八八七年(清光绪三年)蓝田荒旱严重,物价腾涨,一斗米涨到二、三两纹银,百姓们剥榆皮,挖草根,充饥度命。当时蓝田县老爷陈熊,为在上级献媚取宠,以达增禄加官的可耻目的,向省府虚报:“蓝田无灾”。省府接文后,反将蓝田常平仓的存粮,调拨给临潼。消息一经传出,民怨沸腾,众怒难平。冯克治组织了几十个勇夫,由原上斜插下来,至三里镇附近,将调运的粮车全部挡回。陈熊恼羞成怒,具文奏西安府,控告以冯为首的挡粮义举为“刁民造反”,要求上级“严以正汉以儆来兹”。西安府派专员前来调查,至三里镇附近,已听到有父食其子,夫妻相食的事件发生,证明蓝田的大灾荒是十分严重的。使冯克治得以解脱,免于受审,而陈熊的丑恶行径则暴露无遗。
(牛蓝川先生在续修县志时,把这一伤天害理的酷史载入志书。按语中叙道:“县令,就如一县人民的父母一样,民众已饥饿得骨肉相食,而作令的县老爷却毫不在意,反而以假乱真,虚报蓝田地方无灾,为了达到保官,增禄的卑鄙目的,把民命看成儿戏,这样的肮脏小人,怎有人民父母的资格呢?他和三里镇吃掉自己孩子的父母是一样的狠毒。蓝田民风朴实,从来不叛逆反上,陈令迫使民众无生活出路,他们不得已了铤而走险,这能谈上“刁民造反”吗?这怎能合乎情理呢?把这事已入史册给以后的官儿作为鉴戒”,这段语重心长的按语,以反问质询的口气,以反问质询的口气,鞭笞酷史,教育来者。)
拒贿
前清农业税征收实物,开征时,农民用手推车把粮食运往西安西仓。当时仓库验收人员勒索贿赂,已成积习。行贿就马上能交粮入库,不行贿,就百般刁难,拖延时日。冯克治看到这种坏风气十分生气,他倡导蓝田乡众不要行贿,百姓们很选成他的主张,一唱百合,恰巧,天雨连日,粮粒涨大,崩破了粮袋,造成巨大的损失。冯深知事已至此,告状是来不及的,他采取果断措施,于西安市东、西大街逢官轿便拦,控告仓库里的鬼弊。一时满城风雨,街谈巷议,广传蓝田粮食霉坏之事。舆论压力迫使官府不得不下令急收,由此冯克治声名大噪于三辅。西仓是西安府属十八个县的储备粮仓,行贿风气一旦革除,不但是蓝田农民斗争的胜利,也相应造福于各兄弟邻县。
事后,官府对冯克治拘押审讯,年已花甲的冯克治,毫无畏色,对答如流:
问:“你叫冯克治吗?”
答:“是。”
问:“今年多大岁数?”
答:“六十岁了。”
问:“人活六十不管闲事,你何苦为大家担风受险?”
答:“事关民命,可不是闲事啊!”况且一人搭桥万人过啊!”
问:“如果河水暴涨,冲掉你搭的桥怎么办?”
答:“清水不冲、混水冲!”
清水、混水寓意深远,(代表清官和脏官)意思是:你是主持正义的清官,就不会冲掉我的桥梁;如果你是个混帐王八崽子,那就听你科刑吧。
冯克治死生无惧,供辞慨切,大义凛然,质询嘲讽,尖酸刻薄。竟使审讯的官儿尴尬不堪,一时传为佳话。一九O二年被县令冯学彦以莫须有的罪名收牢,当年死于狱中,冯克治从此结束了他不平凡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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