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陋 习
旧时,境内有不少陋俗,有的已经消失,有的死灰复燃,难以消除。
缠足 缠足是旧时约束妇女的一种恶俗。女孩七八岁时,由母亲硬行用白布条分束两足,使其脚掌骨受损成畸形,脚背突起,脚趾成尖形。好多女孩痛哭流涕,疼痛难忍,但无一幸免者。形成小脚后站立不稳,行动不便,但男子娶妻纳妾均以足小为美,有“三寸金莲”誉称。民国时期,禁止妇女缠足,但仍有个别地方禁而不止。陕甘宁边区时期,通过广泛宣传,大力提倡男女平等,缠足陋习才彻底取缔。
蓄辫 古代人喜好蓄发,认为“发肤受于父母”,不愿损毁。清王朝统治全国后,诏令全国男女蓄辫,迫使汉民随其俗。此后,本县男子个个蓄独辫,拖于脑后。民国元年,奉令剪辫,不久禁绝。
童养媳 贫苦人家无法养活女儿,即将幼小的女儿包办订婚,预先送男方家,由男方家养活到一定年龄方才完婚,俗称“童养媳”。童养媳多受公婆虐待,幼小身心备受摧残,甚至有折磨而死的。女方家长心痛至极,然而无权干涉。1952年,全县仍有13名童养媳,后经政府严禁,此俗绝。
纳妾 民国前,官宦富户男子除取正妻外,均有纳妾(即娶小老婆)之俗,有的多至三妻四妾;个别平民,亦有妻子不育而纳妾的,其妾称正妻为姐姐。男子宠妾疏妻,酿成家庭苦果者甚多,俗话说:“要找一辈子难过,娶大小老婆。”凡被纳妾者,虽受丈夫宠爱,却受正妻歧视,家中无地位,社会上称之谓“偏房”。1937年后,严禁纳妾,此俗已绝。
冥婚 旧俗,男孩12虚岁以上未婚而亡,须买一女尸合葬,俗称“冥婚”。冥婚需备好棺材,择定吉日举行合葬仪式。葬毕,妇方家长在男家吃顿饭,互称亲家,后若遇红白事相互来往作客。此俗至今流传,尚难消除。
重男轻女 旧时,民间流传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多子多福,香火不断”,“养女一门亲”,“嫁出去的女子泼出去的水”等封建恶俗。妇女没有上学的资格,更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力。民国时期,提倡男女平等,开设女子学堂,但民间仍是陋习难除。新中国成立后,男女渐趋平等。70年代以来,妇女当家作主者渐多。80年代以来,重男轻女现象表现在生育方面,但家庭中女人当家作主蔚然成风。
二、迷 信
祈雨 新中国成立前,每逢久旱无雨,民间自发组织祈雨会,由会长主持,领着几个人头戴柳条编织的帽子,抬着龙王楼子去祈雨。祈雨时一人执“盛水瓶”,数人执龙王旗,敲锣打鼓,浩浩荡荡来到河边、池边、井边,主事人口念祈雨词,抬龙王楼子的人赤足奔跑,众人昼夜跪于水边,向龙王祈雨。同时,村民三天不能吃葱、韭、蒜,家家门前插柳枝。违者,“龙王楼子”撞过来打门袭窗,见人乱砸。龙王庙前三牲祭品,摆满供桌,人人叩头,苦苦哀求,一但求得“三日雨吉”,众人叩头不止,分食祭品。偶有巧合,认为此举真灵,再杀猪羊庆贺。新中国成立后,抬龙王楼子渐消,但献牲者仍有。
叫魂 民间患病或从山坡崖畔掉下去后,有“叫魂”之俗。叫魂由家中两人组成,一前一后,前者提灯,后者一手持罗子(内放馍和病人衣服等),一手拿笤帚(扫魂于罗内),从栽跌地或十字路口叫起,一人说“某某回来”,一人应“回来了”,多次反复,直至门口,进门后脚踩门槛连叫(应)三声,最后说“真魂立马上身了,入窍了,某某明天起来就好了。”然后将罗圈、衣服置于病人头顶。叫魂间,叫魂者不能和别人说话,更忌说“没回来”或“回来又走了”。此俗流传至今。
送鬼 病人忽冷忽热、忽笑忽哭,乡俗以为病人中邪,遂为其送鬼。送鬼时,先让病人蒙头大睡,送鬼者端一碗水置于病人枕前,然后一手拿三根筷子在碗内醮上水于病人身上绕动,一手拿着用黄纸叠成的“表钱”,吹一口念道:“哪里的冤魂哪里去,不要在善人身上来作怪,让你吃,让你喝,吃好喝好快起身。快快走,快快行,一碗凉水送出门,一次送到鬼州城。”念毕,将“表钱”烧掉,并将一撮米、一撮面放入碗中,病人吹一口水碗,用指头沾一沾水,后将水倒在大路上,碗扣于灶君前,此俗至今尚存。
请神医 民间人久病不起,则有请巫婆、神汉或法师看病的习俗。巫婆、神汉自称能下阴间查夜招魂,梦中追捉病者的失魂;法师看病口念咒语,设坛驱邪。若巧遇病好,人们则认为其为“灵神神”,主家大加酬谢;若病危或死亡,则认为此人“阳寿尽了”。此俗20世纪50年代被禁,70年代已绝,80年代死灰复燃。
夜哭郎 小孩夜哭不止,大人用一页纸,画一“倒吊驴”或倒写“驴”字,后附“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行路君子念一遍,一觉睡到大天明。太上老君急急如雷令!”将其贴于大路边树杆或墙壁上,以求治小孩夜哭之症。
看风水 民间有住宅为阳宅,坟墓为阴宅之说。选择阴阳之宅,须请阴阳先生看风水,定吉日,以免往后不吉利。选阴阳宅时,阴阳先生看山是否空着(即是否有神鬼居住),然后持罗盘定方向(以八卦为准)。选阳宅讲究向阳、背山、面水,左山为青龙,右山为白虎,有“背山儿女水是财,面山带得功名来,宁让青龙站起跑,不叫白虎展开腰”之说。选阴宅讲究大路旁,树林中,认为大路为玉带,树为拴马桩。不论阳宅阴宅,动土均须黄道吉日,焚香叩头。此俗至今流传。
吉凶预兆 本县群众预测吉凶除作梦、算卦、抽签而外,还传有“喜鹊叫、喜事到”,“搌布掉、客人到”,“左眼跳钱、右眼跳拳”,“鸺猴(即猫头鹰)叫老(指某年纪大的人要出事)、鸱怪子(即鸺留鸟)叫小(指某孩子要出事)”等谚语。乌鸦和狐狸叫也认为是不祥之兆。
三、禁 忌
民间禁忌多表现在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中,禁忌基本上是从民间宗教信仰和迷信中演变而来的。新中国成立前,人们的禁忌很多,严格信守,认为违反了会给个人和家庭带来不幸。现时老年人禁忌多,行动也比较拘谨,年轻人对其则不甚了了,即使知道亦不大遵循。有的禁忌亦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如“春节忌大吵大闹”、“来客忌打骂孩子”等。
出行忌 俗有“单日不出门,双日不回家”之说,亦有“逢三、六、九日才出门”的。
担水忌正月初一忌担水,怕担回龙儿子;二月初二不担水,恐担回龙头。
使针忌 正月初一、初七、十二、十五、十六、十七、十八、二十三日和二月初二妇女忌做针线活。
理发忌 正月理发,怕死舅舅;伏天理发,怕自家老人亡于伏天。
修建忌 忌用带血石建窑;忌石匠工具遗埋石窑中,恐对主人不利;忌建四、六孔窑,有“四六不成材”之说。修门窗时, 忌门墙与窗墙成一条线(俗称“通天柱”),对人不利;忌小门口与大门成一条线,日“邪气易入”。
梳洗忌忌在夜间照镜子梳头,怕小鬼勾魂;忌在灶台洗脸,怕出行时刮风下雨。
生育忌 忌妇女食兔肉,怕生兔唇小孩。
结婚忌 姑不迎人,姨不送人,孕妇、寡妇、再婚之妇女也不迎送人;忌新娘出嫁时骑骡子、公驴、公马;忌已婚妇女于腊月初八、二十三在娘家过夜。
殡葬忌忌用椿树做棺材,绿、灰、黑布料做寿衣;家有亡者,三年内忌穿红戴绿,春节忌贴红对联。
说话忌正月初一起床时忌说“起”;死掉人忌说“死”,应说:“老了”、“殁了”等;忌说小孩“胖”或“重”,忌说老年人“快老得了”;打场时忌说“没多打得”或“打得少”等。
其它禁忌有寡妇不可入洞房,入月窑,做嫁妆;客人走时不扫地;忌用麻绳、麻线系腰;忌小孩坐碾、磨顶等。
编辑: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