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民间住宅随形而建,房屋座落杂乱无序,人们多依沟临畔挖窑,盖房厦。贫寒之家,茅屋草舍,人畜同室。富裕之户,后为石窑、砖窑,前为门房,两侧为厢房,中间为腰房,谓之“四合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城乡居住条件不断改善,修新庄,盖新房,修砖窑的人逐渐增多。在农村,一般家户均有三至六孔砖窑,夫妻、男女、长幼、朋客各有其室,且多为独家院,庭院宽敞,厕所、园圃、树木俱全。在城镇,楼板房、薄壳窑、砖窑很普遍。近年来,一些村落,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各户门面装饰比较讲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