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三秦游网>>民俗风情>>正文

丹凤县送灯习俗

2012-5-27 21:10:21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游遍西安,出行必备!《2012陕西年票》加《忒色西安》共计:105元 【点这里淘宝购买
    生第一个孩子,或第一次生男孩,外家和主要亲戚于正月十日左右给孩子送灯。头年送红火蛋灯,二年送镜灯,三年(最后一年)送铁丝灯笼(长期使用)。俗语:“头年红、二年明、三年送个铁丝笼。”送灯,伴送面鱼,头年送一条大鱼,二年大鱼身上爬一条小鱼,三年大鱼背上爬两条小鱼,还要用红头绳系上麻钱或纸币于鱼身。所送之灯,于正月十四日晚开始点灯三晚,元霄夜是彻夜灯明,头一天点半根蜡,最后一晚燃尽剩烛。送灯者少则数个,多则数十,若灯过多,还须请人看灯,以防火灾。第三年送灯,主家要下请帖,设筵招待。

编辑:秦人
相关链接
 
三秦概况 | 网站简介 | 联系我们 | 网站投稿 | 友情链接 | 意见反馈 | 信息纠错 | 推广合作 | 合作伙伴
Copyright@2010-2012 三秦游网(陕西文化旅游网)
WWW.SANQINYOU.COM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