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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送灯习俗

2012-5-27 20:44:41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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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灯系指小孩的舅家在正月初六至十二日给外甥送灯和花馍。一般习俗连送三年,也有十三年的。中断数年称为“空灯”。家庭有条件者尚为小孩认干亲。一种为双方大人属相相投,年岁相当,男女小孩双全的全命人;一种为生后相逢的第一个陌生人;一种为自命“时运不顺”为了消灾除患而在初一、十五抱婴儿出门相撞的第一个人,即为“撞干大”(亦称“义父”),仪式简朴,只抱婴儿磕头,干大在三年内为小儿送灯,三年送满后,主人对舅家和干亲以礼物回赠。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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