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及其以前,人烟分散,多为单庄独户。有少量院落,极少村落。富者为瓦房,次为石板房,贫苦农民大多住草房,高山少数特困户住石洞或合掌棚子(人字形草棚)。群众流传着“茅庵草舍石板房,树枝山竹当围墙,雨天室内无干处,晴天处处透日光”的顺口溜,生动地描述了当时的住房状况。也有少数殷实之家住的是庭院(俗称“四水归堂”)、楼阁。县城西部和东部盖房风格迥异,县西多为方形椽,明撒瓦;县东则为栈板、坐泥再苫瓦。
新中国建立后,随着城乡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条件亦逐步改善。从1950年起,各地瓦房日益增多,石板房、草房日渐减少。60年代后,人们开始追求住房的美观,粉壁墙与玻璃窗在农村已很普遍。70年代住房质量进一步提高,传统的一堂两室代之以高大宽敞的明三暗六(外形三间,由于进身深每间隔为两间)。至此,高山地区住石洞、合掌棚子绝迹。一些城镇建房逐渐淘汰土木结构而向砖木结构发展。1980年后,住房逐步现代化。县城和部分集镇群众盖起二至三层砖混结构的小楼房。室内摆设正在改变传统的格局。城镇及集镇居民电视机、电风扇、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基本普及,少数户还有电冰箱、录放机,大衣柜、高低柜、写字台、双人沙发等木器家具在普及的基础上逐步组合化。
编辑: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