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十月一日习俗
2012-5-27 14:20:06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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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一日:农历十月一日,是白河第三个鬼节。这天定要给亡者烧纸钱、纸衣、纸鞋袜,给亡者送“寒衣”。50年代,汉江边居民还有“放河灯”风俗。即立蜡烛于木板上,笼纸为灯,是夜泛舟江心将灯点燃,每间隔数尺发一灯于江中。连放二三十个不等。漆黑之夜,一行明灯,悠悠荡荡,随波逐流,赏心悦目,别有情趣。
农历十月一日,过去是乡间约定俗成的修路搭桥时间。
过去乡村大路小道,平时无人整修,经过春夏,杂草蓬生。凡道路涉水过河处,原搭的桥和“列石过”,经夏季,被洪水冲毁,往来行人都要涉水,甚为不便。60年代以前,农历十月一日这天,民间统一自行组织劳力架桥、修路,以土地管理为界,砍去路傍树枝,锄去路边杂草,填补沟豁,平整路面。河段在那村,其河桥归那村搭架。50年代初,茅坪乡某乡长,十月初二路过一村,脚穿草鞋,在一处历来搭桥处,不见桥,令人将村长叫来,请村长背他过河,村长自知理亏,只得背乡长过河,百姓齐声叫好,并于当天下午组织人力将桥搭好,足见风俗之盛。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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