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 旧时称“说媳妇”,也叫“找老婆”。基本上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确定婚配。其过程大致分五步。
第一步:说亲。由“红爷”(介绍人)操纵,见面机会只能偷看或斜眼一瞟。见面大多在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或其他时间。两家老小达到心投意合。
第二步:索取生辰八字。经过算命先生依据《通书》查证,两命相投,而不是相克,就继续联系。并将生辰八字一纸放在神柜上的香炉下面,如一周或半月内,双方家庭平安无事,则这桩婚姻算是有基础。
两命相投或相克指的是十二属相,传云:“自古白马怕青牛,龙见兔儿泪长流,猛虎见蛇如刀绞,金鸡怕玉兔,鼠猴一旦休,猪羊不到头”。这完全是一种迷信。
第三步:落话(现在叫订婚)。由介绍人、男方家里、知己亲戚,共四人(二男二女),带上四色礼品(通常为盐、茶、果、饼、双肘双肉,中间系红纸条两套或四套衣料)去女家确定婚姻关系。
第四步:过礼。征求女方老少的意见,需要什么东西,用红纸开成礼单,通过“红爷”带回男方家,准备就绪后择期,用盘子端上,每人端一盘,“红爷”领先,顺序而入,女方备酒肉款待,然后以礼单为据向女方交礼。双方没有什么意见出入,就商谈结婚佳期。
第五步:结婚。通常按家庭情况,无一定模式。接亲去人为单数,回来为双数。大利年份坐花轿,新娘头顶红色盖头。小利年份坐小轿(二人轿),头顶黑色盖头。新郎如不坐轿,身上用红缎子斜身佩挂。轿子前面还排列着女方家的陪奁,有用盘子端着的,有抬着的,并以二人或三人吹奏唢呐,抬到新郎家。卸轿时要为轿夫出“红包”,卸轿揭帘,迎新娘入室,歇息擦洗等,都要用“红包”换取。接下来举行仪式,拜天地、拜父母,拜老少外家。然后由接亲的女客扶入洞房。入室前,新郎用擀面杖将新娘的盖头挑下来。晚上新郎的同辈朋友闹房至深夜。
招赘 女方家中无男儿,经家族同意,男到女家落户。其过程同结婚差不多。
再婚 俗称接寡妇。一般不准放炮,悄悄地,并多在晚上接到家。过门时还有个规矩:用木炭火或木柴生堆火挡在门上,寡妇从上面跨过去,然后吃一顿便饭即算结婚。其意有二:晚上进门,是因为结过一次婚,怕人笑话;从火上跨过去是为了避霉气。
转房 多是兄当兵未归或死去,女方不愿离开这个家,转给其夫的弟弟为妻。
代替婚 女方对男方人才相貌要求高,男方便找合适的男子前去相貌。等到接过门,盖头一揭却不是。但生米做成熟饭,虽痛哭流涕,经人劝解也就算了。
活人妻 谷称招夫养夫。因包办婚姻,女的男人没有出息,不能承担起家庭的生活,或没有生育能力,女方托亲戚朋友说明,招个聪明能干的人来家中,形成一妻二夫,两个卧室。条件是招夫要养夫,养夫要听招夫的安排,养夫要和女方同房,必须取得招夫的同意。
休妻 俗说男的不要女人,只需男的写一休书,女的带上回娘家。
解放前,略阳包办婚姻、买卖婚姻、早婚、近亲结婚的现象较普遍。男一般在18周岁,女一般在16周岁左右结婚。1950年5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和一夫多妻制,实行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结婚。50和60年代,男一般在22岁左右结婚,女一般在20岁左右结婚。70年代到80年代初,国家推行晚婚和计划生育,男一般在25岁,女一般在23岁左右结婚者为多。
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略阳县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为132575人。其中,男性73154人,女性59421人。按婚姻状况分类的男女数及比重为:未婚33458人,占15岁及15岁以上未婚人数的25.24%,其中男性21075人,占15岁及15岁以上男性未婚人口的28.81%,女性12383人,占15岁及15岁以上女性未婚人口的20.84%。有配偶的86720人,占15岁及15岁以上总人口的65.41%,其中男性46313人,占男性人口的63.31%,女姓40407人,占女性人口的68%。丧偶10567人,占7.97%,其中男姓4397人,占男性人口的6.01%,女性6170人,占女性人口的10.38%。
1982年离婚人数为1830人,离婚率为1.38%。从离婚人数年龄情况看,35~50岁之间人数最多,离婚率在2~2.19%之间。
编辑: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