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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礼仪、婚嫁、丧葬习俗

2012-5-19 17:48:46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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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礼仪
    清《留坝厅志》记载:留坝“士尚知读,民亦质朴,民情安静。”留坝县人民待人厚道,一人有难,众人相助;如遇天灾人祸,四邻都来资助,送粮、钱、衣物等;贫困户农忙缺劳,大家自愿帮工;客人进家,让座敬茶、烟、酒、劝饭;客走送至门外,以示尊敬;如遇婚娶、丧葬、生日、满月、生意开张、修房造屋、乔迁新居等,非亲邻好友也登门送礼(财物或钱)祝贺。70年代后,遇有喜庆之事,贴门联,放鞭炮,酒宴招待来宾,甚至有的包电影庆贺谢客。平日互相拜访时,均送酒、烟、糕点、食品、糖果等礼品,名曰“遮手礼”。
    二、婚嫁
    中华民国及其以前,本县习俗为男18岁,女16岁左右,即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进行婚嫁。一般男大于女1—5岁。本地俗语:“宁可男大十,不可女大一。”其订婚程序是:
    (一)女方父母把女儿的生庚八字交给男方,男方把女方的生庚八字压在堂屋供神桌上。五天内,家中平安无事,或遇财喜最好;如遇横事,视为祸星即退回女方八字,不订婚约。
    (二)经算命先生算命,命相皆和,由男方父母与女方父母确定良日,并由男方携带财礼作为定情之物,到女家祭祖叩头,确定婚约后订亲,再由男方携带财礼(绸缎、礼品)到女方家宴请宾客。
    (三)男到女家当女婿。农村,大多为男到女家,俗称“上门汉”或“倒插门”。
   
 (四)结婚之日,一般摆宴三日,第一天称“支客”席,男女各家主请媒人、押礼先生、接亲者及赔送人等。接亲时,女方携带成对的财礼、绸缎、衣服、被褥等各种日用、化妆品,名曰“倒赔嫁”。接亲前,女家宴请宾客,姑娘还请女友转围坐墙角,头对头哭诉,叫做“哭嫁”。第二日发亲时,如男到女家“倒插门”,新娘浓妆艳服,并由女方的胞弟亲友陪同,由媒人带路,到男方家接女婿。男方家设宴招待后,新郎骑马、新娘坐轿(今无),由吹鼓手奏乐送亲,马披红,轿挂灯,红红火火到家门。大宴宾客,称“正酒”。新郎到女方家下马,由新娘送新郎一条红绸,双双牵红绸入洞房。女方的兄弟端水请新郎洗脸,新郎给端水的红包(即端水钱)后,夫妻梳头、打扮毕即行“拜堂”礼:一拜祖宗,二拜父母,三拜亲友。此时,鞭炮齐鸣,大开宴席。来宾给公、婆脸上抹红,以增加喜庆气氛。主婚人请代表唱酒,向来宾祝酒臻谢,新郎、新娘双双向亲友来宾敬酒。晚上闹洞房,由男女的表兄弟与新郎、新娘取闹、取笑。第三日宴席,称“朝客”或“谢客”席。未喝“正酒”者及一些亲友或帮忙者一律入席,新郎、新娘敬酒臻谢。三天后,新郎、新娘双双回女家拜见父母,称为“回门”。
    婚姻类型:一是调换亲,即男方和女方家的兄弟姐妹互婚嫁;二是童养媳;三是姑姑亲;四是姨姨亲;五是招女婿;六是招夫养夫,即家庭前夫因事故丧失劳力而妻子招夫养家;七是转房;八是妇女改嫁,又叫出姓,旧时深受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早婚和包办婚姻巳废。只要男女双方自愿,符合婚姻条件,向人民政府登记处登记结婚就为合法婚姻,即自由婚姻。举行结婚仪式,仍然沿袭旧习。1970年以来,新婚男女在新房摆设三转一响(自行车、手表、缝纫机)。1985年以来,新婚男女在新房摆设彩电、电冰箱、洗衣机等,家具多有组合柜、沙发等;衣料多为高档衣料。近年来,奢侈之风甚之。结婚之日,不论男女双方家距远近,迎送宾客,多由小汽车代步,大办酒席日盛。
    三、丧葬
    本县传统实行土葬,有“人吃土一世,土吃人一口”之说。以入土为安,用棺木盛装,入土厚葬。
    (一)老死 洗身,穿衣3—9件,穿单不穿双;按年龄,数蓝线缠腰身;用蓝线拴脚尖。焚化纸钱,儿女披麻戴孝。男死,先报户族长辈;女死,先报娘舅家族。停尸堂内,脚下点灯,日夜长明,脚朝门外,死者口含盐茶五谷,意为少喝迷魂汤,来世聪明;手拿烧饼或馍,意味打狗馍。丧家给儿女晚辈发白布长孝,近亲7尺,一般3—5尺,板底用灰包、酒杯和三行圈(有多大岁数扣多少圈铺上,并用柏树叶、棉被铺垫,死者脚蹬底,表示后代兴旺。死者侧身入棺,用灰包或柏树叶塞实(灰包多少按死者年龄算)。在家中堂屋设灵堂,供祭哀悼。孝子坐夜守灵,请人夜唱孝歌,亲朋好友送纸、烟、酒、孝幛、花圈前来吊祭,孝子叩头行礼。安葬前,请阴阳先生定阴地,四至六人打井(挖墓穴),一气打成,给打井人多送饭菜,剩余下表示后人吃穿有余。黎明后,按孝子辈分排行依次在灵前奠酒,家属亲友,依次绕棺与死者告别,然后封棺。送葬之时,孝子前行,亲友跟随,送到墓地,用纸钱铺墓底烧化,意为卖土钱。葬后,用石砌坟头,中间竖为六层,为生老病死辛苦一生之意;顶层再加一个三角形的石头做帽子,共七层。最后,安席谢客。从死亡之日起,死葬不过3日。同时,从死日算,每七日算一七,共七七,每七后辈都要上坟烧纸;百日算百期,以及一、二、三周年忌日,户族、亲友上坟烧纸、致祭。三周年后,算为孝满。葬后三日,每日黄昏,后人按死者年龄扎把,给死者坟前送火,以慰死者寂寞。从古到今,此俗依存。
    (二)少亡 年轻人去世不设灵祭,一至两天内必须埋葬;死者若有长辈,必须头上包白布帕子,表示孝在身。
    (三)外出死亡 一般不进屋,在院场搭棚设祭。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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